觉得大受震撼、感动。就又写了一篇,希望最少看看“什么叫法律意识”,不然大家浑浑噩噩,“根本没那个意识”。
我领会的是,身教的力量大于言传。这个议员的行为理念慢慢会传递到一般人中。前一段不是有很多高科技年轻员工反映,他们根本都不知道什么叫合法,什么叫非法。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
大概FBI往那里一站,晃晃牌子,还没开口,小工程师们已经觉得那来的人都是尚方宝剑。根本不知道他们有啥权利,不明白FBI也可能违法。
当前“用潮流和情绪冲击法律的做法,也是弱化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观念”。
反正说极端点,看这个视频,我个人是受震撼,想来一般的中国人更不用说,根本“没那个意识,没那个法律意识”。推及起来,大概美国很多媒体高科技从业小子们或老子们也“都没那个意识”。
然后再被任何脑筋糊涂或不糊涂的人往沟里带,把纯粹的法律问题非要扭曲成党派之争,让人忘记公平与正义才是立国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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