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都是老祖宗,西方的老祖宗也不老,就是近代科学,咱们的老祖宗也不年轻,佛教可算一个。我看两边要结合才是最好,为什么?

因为从人面对的问题看,就是两类:“我”和“我的“。我的东西+我的属性,都叫My properties。佛教专有名词是“我和我所”。它们解决的问题也是两类,

  • 研究“我”(Who am I,到底什么是我,我到底是什么?),是出世间法,解决生死问题;
  • 研究“我所"(What is my properties,right,我的属性和所有物),是世间法,解决生活问题。

按说,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两者都是有价值的,而且互相关联。但是回头看历史发展,无论对于一个个人还是对于一个国家,人们都有侧重点。现代西方科学,基本上所有的重点都放在世间法,放在“我所”(my properties)的研究上了,对于“Who am I”等本源问题基本是放弃、或者最少也是搁置了。所以他们的代表人物,都是排斥终极问题,排斥耶稣上帝的,要不就是说“上帝死了”,要不就是说“我这个系统里不需要上帝”。偶尔想了解“我是谁”,那就只好自我流放到塔希提海岛上,如高更之流。

但是,另一个极端,那些研究、关注“我是谁”,我的前生后世会如何的社会,也可能太过于忽略对“我所(my properties)”的研究,结果造成社会物质生活的匮乏,如西藏。甚至印度。

这种问题也是不可避免,因为无论是人还是社会,都有他的惯性,在某个方面擅长后,它/他/她会在那个方向使劲发掘,同时就忽视、忽略其他方面。甚至公司也一样,为什么最大的公司不能总是领跑,也是思维惯性,让它忽视、甚至排斥不擅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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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国来说,“人权宣言”到“存在主义”是个必然的过渡,人权宣言争自由和权利,存在主义面对的是,自由了,你想干啥?这也可以说是社会确实进步了,毕竟,是走过了争自由的阶段。下面的问题是,没人能强迫你了,自由了,你想干啥吧?你说!这是要自问自答的。

自由后到底要干啥?存在主义给出的是相对主义的答案。就是说,你选吧,你选的就是好的。

而佛教给出的是比较绝对的答案,就是佛的意思:我这条路就是最好的,人生最高的价值就是修行解脱。

两者在他们的角度都有一定道理。也都不强迫别人。因为佛也认识到,如果自己不选、不喜,别人强迫也没有用,还可能反作用。

差别在于,萨特、波娃等看不见前生后世,而佛声称看得到,所以佛声称我知道这条路更好,虽然我也不强迫,只度有缘。虽然人都有自由,我也还是知道这条路最终来讲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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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出世间法(研究who am I, Know yourself),和世间法(研究My properties,我的钱,我的知识、产权、房产)要结合才是最好。完全没有个人自由的奴隶,是很难去搞什么修行的。又能生活好,又能解决生死问题,这是最好。但实践上,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都是一段时间只能发展一个方面的,对比西藏、印度vs近代西方。

到底如何协调,如何确定“我vs我所”问题的主次?是个社会问题,也是个人问题。不是道德问题,而是选择、技术、方便法门的问题。按说,研究琢磨“我的Properties”,应该是为“我”服务的。我是谁,我是什么?是个真实的问题,不是假问题。

如何驾驭自心,解决根本问题,以达到最有用的结果,仍然是个生活艺术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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