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中日应该放弃过去的历史仇恨,选择蒋介石在抗战胜利后的态度:宽恕。现在还这么看。
另外,对于黑奴问题,我也倾向于,大家应该和解,人不能活在历史里。
对于上述两个事情,我的选择是清楚的:活在历史里没有出路。活在历史里,“过去的就永远过不去”。
中日可以和解在孔教或佛教基础,黑人白人可以和解在基督教。也许以别的共识为基础,反正要有基础才能和解。如果理论上就是势不两立,那就没有了和解的基础。
基督教或佛教都讲: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所以犯错难免,然后还必须往前看。这样才有最起码的、和解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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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德国和犹太人的问题,一致采取的是犹太人的角度。最近才想到一个问题:犹太人和德国人,他们能和解么?以什么为基础建立和解?
进一步,宗教信仰问题,信仰自由可以说:我选择我信的,但并不认为你低于我(理性上这么说,感情上,或许人信了什么都多少有点觉得自己的选择相对高明)。
不可否认,犹太人确实有非常多的思想家。但是,犹太教的信仰似乎从理性上说(还不仅仅是感情上),就已经是“我高级,优选“,这样,他们有与世界和解的基础吗?(只是个人问题,不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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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犹太教的难点,我的意思是:通常宗教、信仰,都不是以人种来分的,而是以行为+信心+信仰来分的。就类似科学,不是因为出身来分你的信仰正确与否,而是根据理念、方法来区分。
如果以出身(而不是理念)来把自己和别人区分开,那,这个民族如何和别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