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对社会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角度。关键就是:人生有什么问题?如何解决。然后,先把问题分类,再看如何解决。问题分类如下:
人生所面对的问题分为:
1. 个人可以自己解决的
2. 个人靠自己无法解决的
3. 必须、只能由个人解决的。这又分为两个小类:
3.1 自由选择问题。你不能按着牛让它喝水,这要尊重个人的选择。
3.2 个人所做的事情,有些结果即使别人想替你担,也没法替。比如疾病,亲人、政府无法替你承担;比如或下辈子的去向,即使亲人也没法跟你。
4. 这里我为了全面,列出错误的一个认识倾向,如下:就是认定某些问题必须交给社会解决。这个认识可能是个根本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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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几个分类,才能知道,
- 哪些东西我们可以交给政府做,
- 哪些事情,必须让每个人知道,你要自己负责啊,别人帮不了,亲人帮不了,政府也帮不了。
- 如果,政府混淆了那些界限,让人误以为政府什么都能帮你解决,这种政府就是误导的政府,开始犯罪了。
- 其实,极端宗教的(比如宗教裁判所)和极端世俗的(比如美丽的新世界),都是试图用外力替代个人的责任和抉择,而犯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