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活在明朝,你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你活在2300年,看今天同样荒谬。凭什么就能说今天的看法一定对?
明朝不裹小脚就不是好女人。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
陪丈夫一起死的女人,是大家敬仰的女人。那个时候就是这个风俗。你能例外?
在亚伯拉罕的年代,杀儿子不是犯罪。
在他那个年代,考古发现,迦太基就是把婴儿献祭烧死,不是犯罪,而是大家都必须作的事情。
在古南美,也是一样的,献人祭。
这个就是当时的道德文化,你不这么作,反而是不道德的,因为你不献祭惹怒了鬼神,大家一起会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