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稍有不对

我还是更看重“前期”的过程或手段。

我本来说“可以接受”的,是因为暗杀的人和最后得益的人是不同的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暗杀的人,追求应该是“我替大家入地狱”,而不是夺权。最后上位的人,是位子空出来了自然上去的。这样确实有些虚伪,但好过于“为了夺权而暗杀”。

为了夺权而暗杀的,第一步已经是邪恶的行为。后面的多半是所谓的"fruit of the poisoned tree", 多半没啥好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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