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这篇点出了两种原则的冲突。有点儿类似于光脚的和穿鞋的,穿鞋的对鞋可以非常执着。
牛仔时代的蝙蝠侠,是不讲法的。子路系撄而死,是与蝙蝠侠同类的。
八十年代初《小说月报》上有篇文,说一对纤夫兄弟,哥哥传统,在江水中拉纤时,不穿裤子;弟弟有点文化和self, consciousness,一定要穿。争吵无解。最后兄弟站在激流里,看谁先倒下。
以巴战争,也有这个问题,是以血还血,还是国际法,选哪个原则?
多解。但解的优劣不同,不是都一样。这里的思维,不是按已知和逻辑,而是先果后因得到的推导,而果是未定的。这个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