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兄这篇赢得一片叫好之声,好的地方我就不说了。只说几点不同意见,但我需要理清思路再来回应一篇。这里仅提几点。

来源: 2022-04-16 20:15: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罗斯福所在的美国毕竟与德国完全不一样,毕竟美国人对于自由的珍视远远超过德国人.美国的权力也远比德国更为分散。除了最高法院以外,还有州权,所以美国民主制度的延续其实与有没有这个官司没有多大关系。罗斯福根本就没有指望成为希特勒那样的独裁者。今天的经济学者重新审视罗斯福的新政的时候,其实很多学者认为大政府的干预推迟了经济的复苏。当然,这种争议永远不会有答案,但新政开始的政府干预经济其实是对自由经济的破坏。

2。民主制度本身来说,仅仅是一种权力移交的程序。建立这个制度其实很简单,但要保持良好运行却需要一些列配套的东西。比如选举发生争议如何解决,如何预防作弊等等,需要高比例的珍视这个权力并尽力保证其公正性的选民。当这种选民的比例降到一定程度,系统的运行堪忧。所以民主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并不那么成功。

3.美国虽然是民主灯塔,但美国的民主制度并非最好的民主制度。相对于很多欧洲国家,按照民主指数排名,美国其实比较靠后。但美国人的公民自由才是真正全球领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