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的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之规定,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另根据该法第五条,如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但其具有中国国籍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均并非定居在外国,则其本人出生时即具有中国国籍。此种情况被中国驻外使领馆称为“国籍冲突”,并不属于“加入”中国国籍的情况[29]。已经有中国国籍者,自然无法“再次加入”中国国籍。若不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第41条及其附属立法中“取得新国籍或国籍状况发生改变”的情况,则无法转换代表国[28]。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向BBC表示,谷爱凌需要入籍或者获得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后才能代表中国参赛,谷爱凌和其他4位运动员经过了相关程序,获得了代表中国参加2022冬奥会的资格。2020年中国司法部放宽了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权的规定,使在体育、科学、文化等领域取得国际认可的外国人有资格获得永久居留权[30][31]。但“永久居留权”并不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第41规定的参赛资格,根据该条,参赛者须为其所代表国的国民(national)[28]。
2022年2月10日,新媒体华尔街电视的记者李其在其推特账号上援引国际奥委会答复其有关谷爱凌国籍一事的询问时表示:谷女士于2019年获得中国国籍;在2020年洛桑青年冬奥之前,其已于2019年12月向IOC执委递交体育国籍变更并获得批准,该批准严格遵循《奥林匹克宪章》第41.1条,及《奥林匹克宪章》第41条附则第2款。中国奥委会了遵循适当程序、提交了必要文件,包括她的中国护照副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