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无忧说得更好些。做版主,要通情达理,这里,毕竟不是法院。就是法院,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也是讲情理的。

回答: 第一次平等性2021-11-09 15:41:49

所有跟帖: 

很有道理! -平等性- 给 平等性 发送悄悄话 平等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9/2021 postreply 15:59:50

谢谢看姐。:)我是另类。虽然学法律但一直不愿受教条约束。。。。 -尘凡无忧- 给 尘凡无忧 发送悄悄话 尘凡无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9/2021 postreply 17:01:38

哇,非常希望无忧以后多多指点,俺可是诚心的 :) -平等性- 给 平等性 发送悄悄话 平等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9/2021 postreply 17:20:18

我不行,我最多是纸上谈兵。相信平等会实践出真知的。。。:) -尘凡无忧- 给 尘凡无忧 发送悄悄话 尘凡无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9/2021 postreply 17: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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