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者的冤而不屈》

啊呀呀,全美各地枪声不断,枪下冤魂不少。现在城里好像也有网友中了招的----被封了号灭了声,实在是不幸。据说是由于吵架而受的罚,不知道最终是否是以各挨五十大板了的结。
 
当然,这年头由于网络的便利笔仗是天天有的,封号灭声之事也常有发生,只不过这种事经常是以“销声匿迹”为句号的,因为被封者只能是有苦说不出的一方-----谁叫你站人家的屋檐下了?
 
如果笔墨阵仗打得闹出了人命或发生了刑事诉讼,封得其所也就罢了,但如果只是读者对文章产生了与作者的本意由于见解上的歧见而出现了不同的解读------出于读者的一隅之意呢?有谁能保证自己对他者有百分之百准确的理解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错封就有点冤枉了。这与阅读能力有点关系,而因了这点关系就被消失这无论如何是有点冤的,再怎样厉害的刀笔也不见得就该招来灭声的,嗯,当然文字狱以前也是有过的,封与被封者应该都不陌生。
 
解释权是上帝。打你成个意识形态异己分子都如捏个臭虫,何况你还只是个连什么主都不是的小网虫呢?
 
那么有什么办法避免被误解呢?有人试过用争辩,也有人试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道歉的方法。争辩的结果就不用说了,但道歉也要看情况。如果确实是在法的层面上冒犯了谁,那道歉是应当的。但如果只是个人观点在别人无法领教的情况下呢?如果只是艺术手法无法被人理解的情况下呢?如果只是在被人攻击受辱之下----这在鱼龙混杂的“酱缸”里是经常在发生着的江湖事-----的不得已的反击呢?总不见得在对方看不懂、听不明甚至刻意歪曲的情况下,委曲求全地改变自己原来的初衷去顺着低能的理解认知给出违心的解释-----给他下跪?
 
我看过的那些被不待见的文章中有的文章写得很精彩、类比得很形象、表达得也很艺术,但习惯于看表象的浅薄者往往会一如既往地习惯着用自己的习性去解读,倒霉的作者运气不好遇上个把的“二百五”而且还把他当回事那就完了,“下作”的头衔是跑不了的了。譬如有的文章表面看上去有点“荤”,但它的内涵和寓意却是正大光明的、是可以见得了人的,远不是那些表面上看去光得像刀切的豆腐但内里却充满着江湖恶意的低劣臭豆腐干可以比拟的。身体器官在文字上的引用在文坛上这并不是什么独家首见的事,在艺术的世界里这是早已被净化、异化了的形象物,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倒是那些尖叫着说看不得泌尿科常用词的人是会显得那么的不合群,其实这样的心地更龌龊-----人总是以自己的心态去琢磨别人的,这是一定的,所以,这些被误解、甚至被刻意曲解的作者完全不必低头、作揖、下跪着去道歉。只要自信自己的良心在中间就够了。看看在你自己的违意之下,那些弹冠相庆的小人蹦跶得有多高就知道自己“误”在哪里了。
 
估计本来是来城里呼吸呼吸换换脑子透透气的,以为一招鲜能走遍天,只要是识字的都能读文章,哪里知道还有拿着字典装秀才的呢?这下可好,活生生地成了“渣滓洞”里苦哈哈的小萝卜头------在网下涂几个字话也要靠人仗义来“传”、“帮”、“带”着出来见天日。
 
呜呼,我实在看不出除了有刑事意义上的诬陷或人身攻击之外,有什么理由可以轻易地就让人消了声的,如果那么容易就触犯了天条,那么以后就别站着说话了只跪着哼哼算了。看来人的行为方式与身外的制度关系不大,而与传统习惯倒是有着莫大的关连。
 
据说被川普在当选前搞了的那几个女人,在被付了一笔封口费后还愤愤不平,在川普竞选的当口又站出来继续追着他要讨个说法,说是太冤。现在看看这些吃了莫须有闷棍的才知道这才叫个冤呐,比窦娥还要冤!更不要说那几个娘们了!
 
冤吗?从因为"一语不合"就被赶出论坛来看是很冤的,但从被赶出的细节来看也不能完全说是冤的,因为在被机构方"断然处置"之前是有过一个警告的程序的。被夺去了发言权的网友是在无视警告的情况下继续我行我素而被处理的。

如此看来,寻求被灭声完全是在经过了斟酌之后所做出的选择,是对被"剥夺"有着思想准备的。这是一个宁愿作出牺牲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理念的举措,是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理念的追求,这同样是一种高尚,是对自己认为的不合理的环境的"不配合"行为。等同于公民不配合的"网友不配合",当然会是犯上作乱的事,自然就会受到处罚。但这不是事情的全部,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一种人性的东西。

有网友说,人可以没有金钱,可以没有朋友,但不可以没有勇敢。何其壮也。这样地宁愿冒着对不健康板块的挑战而受罚的风险的举动本身就是一种勇敢的举动。既然如此,那么所谓的道歉不啻又是一种"给大家有一点思考空间"的艺术了。

为保持自己的理念和人格而付出是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能这样不息地自强是应该为其点赞的。

哀哉,这次的被封号事件,是冤或是无怨,就由公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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