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个共同的基础,开始讨论之前,我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文化?所谓的“文化”是指人类通过自己的行为(包括语言文字)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的与生活,生产,艺术,科学,等,。。。有关的所有的产出。包括饮食,婚嫁,服饰,生产方式,政治制度,教育方式,生活方式,。。。。都属于文化范畴。
我认为文化是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的。因为:
1. 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所以人类行为能力取决于人类各时期的思想认知能力,这个能力是随着时间发展的。我们现在人类认为,人类的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是与时俱进的,现在人类比古代人类进步。因此,现代人类文化也比古代人类社会的文化要先进。
2. 有人说艺术,作为文化形式之一种,不具有跨民族的可比性。艺术具有某种非理性的因素存在,审美带有感情和社会背景,在同时期各民族的艺术之间似乎没有可比性。但如果我们从一个稍长点的历史时期反观人类艺术水平的发展轨迹,也仍可以看出清晰的进步,也就是说艺术其实也有先进和落后之别。只是在很短的时期内,不容易被接受而已。比如:唱歌这种艺术形式,看似无法比。但从发声角度看,是有生理科学和声音(振动)科学为标准的,发声的高低,厚薄,音色,和声,节奏,旋律,。。。都是有可比性的。再比如:绘画,单从视觉效果上看,似乎无法比较。但从颜色,光线,透视,反差,视角,笔触,题材,表现,颜料材料,。。。也是有可比性的。
3. 从反证来说,如果文化不能比较优劣,那么定于说:人类文化本身没有进步?这显然是违背我们认知的。现代的中华文化,既然可以和自己的古代文化比较,那么也就应该可以和其它民族的比较。比较的内容是某文化形式背后的思维认知能力的高低。
4. 从价值观角度看文化比较,如果我们不喜欢的文化形式就应该是落后的(用现代人的眼光)。比如:清朝时,女人裹小脚,如果现在女人不喜欢这个,从价值观角度,就证明清朝裹小脚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式。
因此,我认为各民族的文化形式是具有可比性的,有优劣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