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参与了一些讨论,读到有网友认为,中国文人中能接受意见的不太多,尤其男性。这个说法基本符合我的个人观察(中国男性,似乎总有一种做“爷们儿”的“高贵”感,必须要完美,写东西总是抱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态度)。然而我认为事实的另一面是,中国人中真正懂得如何给人提意见的也实在不多(again, 尤其在男性中),所以提出来的意见,往往根本不是建议,而是个人评判*(personal judgment),自然让听者难以接受。
生活中大多数人普遍带着面具,所以不管是表扬还是批评,都很难看出他们的真实态度,而在网上,很多人“勇于”摘下这个面具,所以网络世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虽然是“虚拟”但却是相对真实的“人类社会”。中文网上的“批评”,除了少数有礼貌的建议以外,最常见的我发现大约有这几类(排序从最“温和”到最激烈):1,对文章观点甚至写作技巧的居高临下的“指点”;2,对不同观点的全盘否定;3,最后当然是“人身攻击”。最后一点其实算不上“批评”,不过即便在前两点中,也常常出现讨论的焦点从“观点”转移到“人”,最后脱变成人格攻击的场面。
这几年我也参加了一些英文论坛的交流,的确感到英文论坛的“文明程度”大大高于中文论坛。首先绝少见到人身攻击;其实,即使对不喜欢的观点和现象,绝大多数人都能从个人的角度,而非“绝对权威”的角度出发提出建议。那么,为什么在中文网上这么容易出现人身攻击呢?我认为除故意捣乱者以外,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很多中国人没有分清“批评”(或建议)与“个人评判”(personal judgment) 的区别。这两者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实际上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从平等的立场出发针对他人观点发表不同看法,后者是从高高在上的立场出发对作者的观点进行“审判”。前者是文明社会的特征,后者是等级社会的产物。这两者一旦混淆运用,很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导致“不文明”的“思想交流”。
如果把“批评”看成一门艺术,那么在表达不同观点时把自己的人格摆在和对方同等的位置上,是批评艺术的“技术”要髓。所以在提建议时,加上“个人观点”,“对方不必同意”等等关键词语,都是让对方体会到这个人格平等关系的语言特征。对比之下,“个人评判”的“不平等”的特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1,自己主动站在权威者的立场,高高在上地对他人的观点作评价,甚至全盘否定。这是最严重的“个人评判”,是对他人的最大的不尊重;2,借所谓的“权威观念”(注:我个人认为从发展变化的眼光来看,几乎所有的人类知识都不存在所谓“权威观念”),把他人的观念全盘否定。持这样态度的人认为,任何不符合于经典,主流或传统的观点,连发言的权力都没有;3,对他人的“无知”的毫不宽容。我认为,“无知”是个相对的概念,每个人都有知多知少的领域,而从绝对的角度来说,人类都是无知的。所以从这个理解出发,我们就应该包容他人的“无知”。如果发现太出格的“无知”,提出“常识”看法即可,没有必要诋毁他人的人格,或者从能力上去嘲笑别人。
如果说在西方社会中(无论网上还是生活中),个人评判是一个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忌讳的态度之一,在中国社会中,由于人们似乎还不真正明白其含义,尤其不清楚它和“批评”的区别,从而使其成为在中文网上广为存在的现象。而被提意见者,往往也是因为别人建议中的“评判”口吻,导致把“建议”提升到对自己人格的否认(personalise),从而产生不愉快的情绪。从语言的角度来看,“个人评判”这个词汇,在中文运用中基本是不存在的。这个实事本身就说明中国文化对这个人为态度还没有语言上的体现,而之所以没有语言上的体现,也正是因为思想上还没有认识。从我个人的观察,我几乎可以说,很少有其他文化中的人比我们中国人更容易对他人进行“个人评判”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离精神文明还很远的一个标志。
之所以我们很多中国人对此混淆,我认为又要归因于“文化”- 中国从家庭到学校的教育。中国式教育,其只注重“灌输”,不注重对个体的人格尊重的特点,导致了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在他人(父母,家长)的“评判”下长大的。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视“评判”为家常便饭,所以也会无意识地用同样的手法对待他人。同时,因为害怕 “批评”,会很自然地发展出一种完美主义的人格模式。这种人格模式导致中国人的“权威理性”认识,即:只有“完美的”,或者是“权威者”- 政治或学术上的 - 才有发表言论的自由。这样的态度,导致了中国人普遍一方面不敢自我表达,另一方面又在自以为是“权威”之后对“非权威人士”无端要求或百般挑刺的现象。我认为这个现象正好显示了中国思想届的奴性状态 - 一方面有自视“权威者”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有自视“非权威者”主动放弃自己的思想言论自由。所以即使生活在海外这个思想自由的世界中,很多中国人也不懂的如何做一个真正的自由人,更不懂得如何尊重他人的自由。
在中文网上还可以看到一种比混淆“批评”和“评判”更不文明的现象,就是随处可见“脑残”,“智障”,“先天不足”这种词汇。这显示了中国社会对先天弱者的极端歧视,也体现出中国社会在精神上还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弱肉强食的“原始社会”。
以前我写过一篇“不擅长表扬艺术的中国人”,同样,我发现很多中国人也不懂得批评的“艺术”。中国人很多都可能会认为善于批评的人,就是善于让他人接受自己观点的人。这大约和中国人的关系大多都是“灌输”与“被灌输”的关系(而非一个平等的自由表达思想的关系)的文化现象有关。我个人坚决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从思想自由的角度来看,“善于”批评的人,其实是那些绝不评判他人的人,他们的“建议”,也绝对不是要对方接受,而只是借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以。即使在辩论中,除专业的辩论比赛以外,我认为双方的真正目的,也不应该是要说服对方,而是如何用逻辑的方式“证实”自己的观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在网上辩论中提到:我与人辩论,不是为了说服别人,而是为了说服我自己)。
每个人都有一个会思考的大脑,都会对万事有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们谁都没有权力去干扰别人的思维方式和观点,更没有理由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从根本上讲,批评艺术的“艺术”精髓,并不在于指出别人的“错误”,也不在于让人接受自己的“正确”观点,而是在于自我表达 – 这个在中国社会中最让人看不惯的态度。我认为只有每个人都能自由表达自己,才能真正“百家争鸣”,从而营造一个思想自由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思想潜能。
*“个人评判”,这是笔者对英文 personal judgment的翻译。主要指一种居高临下的对他人的观点,人格及其诸方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