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接下来,又发生了神马?
如果是以法律来治国,那人民就是畏惧暴力的惩罚而顺服;社会的各个角落,是以暴力来裁决。最终就是人民推翻现有暴力, 建立更暴力的国家机器。这是过去中国发生的。
你不会因为中世纪烧死异教徒的事来否定一个存在几千年的东西吧?任何一场革命死的人都多过这个。
难道去教会是那个人唆使的?
你可以指出基督教千种谬误,但就找不到更好的替代,不信你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