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经很接近不明则问了。那么多人都拿她没办法,我自然也拿你没办法了。

“论”,是没有一种固定模式的,打个手势也可以叫论。

王朔的话为什么要拿来说?不会是吃饱了撑的,是因为王朔的比喻没有道理。究竟哪里没有道理呢?你以为你说:“哦,说太监的感觉呀,太监者见太监”有多大力度?小儿科啦。

“一群太监(A)在说性生活(B)多伤身体,幸亏咱们阉了”

这个比喻究竟该从哪个角度驳斥?

唉,也许不明则问都明白了。

算了算了。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