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h?

本帖于 2011-04-28 12:00:3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小小花 编辑

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事?

“酣畅凌厉骂我个狗血喷头半个多小时”

-->这是绝对不可能,我不会狗血喷头去骂一个人,这不是我习惯,更何况一素未谋面陌生人? 你一定把人搞混了吧?

另:“不是对谁都可以说真话的:遇上蠢钝的,浪费了你;遇上糊涂的,怪你恨你;遇上凶险的,一定会谋害你。”

-->蠢钝的,也无所谓浪费,原来就不想谋求什么回报,有缘无缘都应随缘。

-->糊涂的,怪你恨你也无妨,又不凭他/她吃饭,就当作少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大不了的?

-->凶险的,他/她有什么手段谋害你? 离此类人远点当作不存在不就完了? 刑事民事自有警察与法院。当然如缺了此人你生存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就让他/她谋害一下平平气,日子不也照样过?

真话有的可以不说,但说的都是真话,没必要违心违做人原则去说假话。致少我就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活到现在不也三餐不愁,一觉睡到大天亮无忧无虑开心?

所有跟帖: 

绝对没错。我可以在悄悄话里告诉你那一次谈话内容。 -白梅格- 给 白梅格 发送悄悄话 白梅格 的博客首页 (38 bytes) () 04/24/2011 postreply 08:52:57

我记性好的要命。哈。 -白梅格- 给 白梅格 发送悄悄话 白梅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4/2011 postreply 09:03:50

实在搞不懂,骂了半小时你不挂电话? -我是干枯的胡杨^_^- 给 我是干枯的胡杨^_^ 发送悄悄话 我是干枯的胡杨^_^ 的博客首页 (62 bytes) () 04/24/2011 postreply 15:53:09

真的,多年前的事了。 -白梅格- 给 白梅格 发送悄悄话 白梅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4/2011 postreply 18: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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