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下面有人谈奴隶,ZT 英国废奴主义
英国废奴主义
国内奴隶制
英格兰的奴隶制早已于1102年定为犯法,最后一名农奴则在17世纪初消失。但18世纪开始,黑奴开始输入伦敦和爱丁堡作英国人的仆役,但当时的黑奴并不是贸易而得,他们的法律地位一直都是含糊不清。直至1772年,一个名James Somerset的黑奴逃跑了,然后被他的主人Charles Steuart捉回,再把他送去牙买加种甘蔗。由于Somerset在伦敦时已经受洗,他的教父便以“人身保护令”向法院提出诉讼。当时的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王座法庭院长William Murray, Lord Mansfield于1772年6月22日宣判:“无论有那么不便,但总要有个决定,我不能说这件案在英格兰法律之下是准许或认可;所以黑人是应该被释放。”这便即宣布了奴隶制不存在于英格兰法律之下,那么拥有奴隶即等同非法行为。这一判决令到英格兰境内的一万至一万四千名奴隶得到解放,亦表明了其他管辖区实行的奴隶制不等于英格兰也相同。[1] 在“Somerset案”后,苏格兰的黑奴Joseph Knight也好像Somerset一样逃跑了。这件案在1776年Wedderburn审讯,结果与前案一样:奴隶制不存在于苏格兰法律之下。苏格兰最后的本土奴隶于 1799年在煤矿主底下获得自由。
大英帝国奴隶制
纵使英国国内已废除奴隶制,但在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如东印度群岛和美洲中依然存在。
1783年,反奴隶制运动在英国社会内开始。当Societ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the Gospel in Foreign Parts (SPG)在伦敦戚普赛街圣玛莉勒布教堂 举行1783周年布道会时,当时的切斯特主教,后来的伦敦主教Dr Beilby Porteus呼吁英格兰圣公会停止参与贩奴并改善教会在巴巴多斯农庄工作的奴隶生活环境。同年,贵格会成立了首个英国的废奴组织。此后贵格会在英国的废奴运动中一直担任着重要的角色。1783年6月17日,议员Sir Cecil Wray将贵格会的请愿交给政府。
1787年5月,为打击英国商人的大西洋奴隶贩卖 活动,“废除奴隶贩卖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 Trade)成立,Granville Sharp、Thomas Clarkson、贵格会及其他福音改革运动中的克拉珀姆教派都是十二个成员的其中之一,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成为他们在议会的代表,Clarkson则负责研究及收集关于奴隶贩卖的资料。随着废奴运动的发展,地区的组织纷纷成立,他们通过会面去进行运动,包括派发小册子和请愿。他们其中一件个别的计划便是在逼使政府于1787年在狮子山的现时首都自由城建市,以供原来准备贩卖往伦敦工作的奴隶生活。
废奴主义者的运动不仅受到贵格会支持,其他宗教团体例如浸信会、卫理会等,甚至工人、妇女、儿童、非政治团体都争相支持。1796年John Gabriel Stedman出版了一本关于他在苏里南镇压当地前奴隶五年的回忆录,遣责奴隶的残忍待遇。这本书更加上了很多由William Blake和Francesco Bartolozzi描述的影像,成为了废奴主义文学的重要一部份。
1807年奴隶贩卖法案
1807年3月25日,英国国会通过了废除奴隶贩卖法案(Slave Trade Act) ,将贩奴在大英帝国境内定为非法,并实施向英国奴隶船征收每一个奴隶£100的罚金。但这法案的阻吓性不大,一些奴贩仍然继续贸易,当他们被英国皇家海军发现时,他们总会将一些奴隶推下海以减少罚款。有见及此,1827年英国便宣布参与贩奴者将会秘密地被施以死刑。
1833年废奴法案
1807年的法案虽然杜绝了贩奴问题,但奴隶制依然存在。1820年代,废奴运动又开始变得活跃。1827年,反奴隶制协会(Anti-Slavery Society)成立,当中有不少便是当年参与过反奴隶贩卖的废奴主义者。这次运动则以全面废除奴隶制为目标。
1833年8月23日 ,废奴法案(Slavery Abolition Act)定英国殖民地的奴隶制为不合法。1834年8月1日,大英帝国下的所有奴隶全部解放,但仍然要为前主人工作至1838年 作为适应期。加勒比的农庄主则获偿£2千万。
废奴后的运动
由1839年开始,英国及其他地方的反奴隶制协会一起合作去废奴,其中较具影响力便是在美国的废奴运动上。这些协会亦向政府施压,要求遏制一些非法贩奴。现今亦一直有一些组织如反奴隶制国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