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的中文

本帖于 2010-09-14 09:43:1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小小花 编辑

无性的中文

廖康


少年时读《红楼梦》,看到柳湘莲那两章时,我糊涂了。我读的那个版本里,没有“她”字,全都用“他”。根据名字,我开始以为柳湘莲是女的。薛蟠犯坏,被柳湘莲痛打一顿,那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有句老话:“好把式不如烂戏班子”,就是说演员们武功厉害。我看着挺解气,还把刁德一那句唱词 “这个女人不寻常”写在书页上,称赞柳湘莲。等看到后来与尤三姐那一段,才明白原来柳湘莲是个男人。那薛蟠找他干什么呀?我去问一位好友的父亲,他是红学专家,但他不好意思告诉我,支支吾吾地说那是旧社会的坏习气。

后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然而,更让我感兴趣的,却是由此而注意到的中文的这一特点——无性。代词在过去的书写中没有性别区分,在今天的口语中仍然没有性别区分。中文的名词也与其它很多语言不同,没有阴阳性,都是中性的,或不如说中文名词根本没有性的概念,是无性的。这一特点让很多人诧异,因为“阴阳两极” 是中国文化的根本,为什么中国的文字却不分两性呢?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回答。汉字不用拼音,而是方块字。汉字没有屈折变化inflectional changes,而且不可能用汉字本身进行词根变化(现在网上流行在动词和形容词后加ing仍属非正式用法),因而无法用汉字来表示名词的阴阳性,也无法让动词或形容词产生变化以对应相关的名词。中文无性这一特点对我们口语和文字交流有什么影响?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我们的思维方式有什么影响?

在口语交流中,我不曾感到中文无性有什么不便。恰恰相反,这倒是为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私事开了方便之门。比如,我说我要去会一个朋友,TA在等我。闻者不会知道我是去看一个男朋友,还是女朋友。英语名词也没有阴阳性,但代词有性别区分he/she。法语和德语的名词和代词都有阴阳性,这句话要想说得模糊,较难办到。新文化运动以后,中文的代词写法增加了。除了“他”以外,还大力提倡使用“她”指女性,“牠”指动物,“它”指非生物,“祂”指神明。大陆中国不提倡信教,因而摒弃了“祂”字。人们觉得没必要区分动物和非生物,也摒弃了“牠”字。无疑,在文字里普遍使用“她”,增进了中文的清晰和简洁,避免了柳湘莲式的误解。但也让有意模糊,故意产生歧义,或需要更具有概括性的写法困难些了,以至于有人开始使用TA来表达“或男或女”以及“男女都包含”的概念。

如果第三人称代词没有性别区分,我们说话的时候,是怎样区分男女的呢?口语需要录下音来研究,但即便是有他/她之分的书面语,我们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到,中文喜欢重复名词,代词用得少。随便找一篇文章统计一下就可以发现,与英文相比,中文代词出现的频率要低些。这在比较译文时尤其明显。同样一篇文章,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中文的名词都比英文用得多,其原因就是避免混淆。在口语中,我们更喜欢重复名词和名字,而少用代词来表明所指。由于在阅读时,人们有时间分析代词所指,而在对话中,则需要即时理解,所以即便是在英语口语中,代词也比在书写中用得少。这其实是口语和书面语的区别之一,汉语口语使用代词也应比中文书面语用得少,但所少的比例是否比英语要小(由于中文书面语的代词本来就用得少),还需要研究。

以上所言除去学术研究的建议以外,主要说明,虽然汉语代词没有男女之分,我们若想清楚表达,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方法就是重复使用名词和名称。倒是在制造歧义,需要模糊的时候,汉语有优势(不要以为歧义总是缺点,在生活中、外交上和文学里等很多方面歧义是一个重要修辞手段)。你可能会说,英文不也是一样吗?可以通过重复名词或用who来避免表明该人的性别嘛。虽是如此,但who作为关系代词,在口语中用得少,在离先行词远的情况下,也不那么清楚,即便在书面语中也不便用,遑论口语。而且,其它许多文字,比如法语和德语,名词分阴阳性。如前所述,要想模糊,就比较困难。要想说去看个朋友,或者说在邻居家过夜了,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其性别,就得撒谎。撒谎,哪怕是说无伤大雅的小谎言,也是不自然的,不如说实话来得痛快。我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出差的时候,在离办公处不远的地方见到一些小房子,有oficina的字样,但又不像是办公室。当地同事告诉我,那些房子实际上是妓院。下了班的男人到那里去加个小夜班,跟家人或朋友说自己还在办公室,就不觉得是在撒谎了。别以为说句话无关紧要,那些老鸨们显然深知语言的作用。他们利用人们不愿撒谎的心理,在语言上为嫖客提供了方便。

语言本身是否清晰?要想模糊运用语言是否方便?对使用者的影响当然远远不止这一点。我只懂中文和英文,不知道那些名词分阴阳性的语言使用者如何看待文字的阴阳性?它有助于你们清晰表达思想吗?是否作茧自缚,造成较多麻烦和犯错误的机会?由于你们的文字有阴阳性,你们认识世界与我们有多大不同?你们在认识万物时,是否由于阴阳分别而有不同感受?而在有意无意中会区别对待某些事物?

致知的第一步是格物,名词不分阴阳,对认识词语所指的事物有什么影响?有很多阴阳性是硬性规定或习惯形成的,并没有什么道理,甚至有悖常识,比如:法语的书桌Bureau,笔Stylo和书Livre都是阳性;而椅子Chaise,墨水Encre和书柜Bibliothèque都是阴性。德语的月亮Mond,椅子Stuhl与江河Strom都是阳性;而太阳Sonne,山崖Klippe和子弹Kugel却是阴性。我并不是有意挑德语的毛病,法语也有阴阳性违背常理的单词。也许这类阴阳性主要是由文字的拼写决定的,对使用者认识事物并没有影响?但往深里想一想,文字拼写只是反映语言发音。古人之所以那样称呼一个事物,还是反映了他们对事物的认识。以前的认识难免有随意性甚至错误,比如过去认为直流电是从正极流向负极,后来才知道弄反了。现在说还是那样说,但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当文字的阴阳性有悖常识时,是否也是这样?名不正,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会导致言不顺?语言的惯性错误对明理,对认识事物和表达思想究竟有多大影响?

中文和英文的名词没有阴阳性,是否因此而省去了很多麻烦?还是因此而产生了较多歧义?古英语的名词是有阴阳性的,英语在发展中摒弃了这阴阳性,利大于弊?还是相反?中文以前也有通常指女性的代词“伊”,完全可以在语音上和“他”形成区别,但其用法没有普及开来,沿用下去。这是因为我们的祖先认为没有必要?还是有其它原因?台湾使用代词“妳”,用以区别第二人称的性别。但第二个人就在眼前,言者明明知道对方的性别,为什么还要作此区分?也许是为了方便第三人阅读时看清?我没有实践经验,想象不出在文字上区分第二人称的性别有什么必要。也不知道还有其它什么文字作这种区分?这种区分是格物致知,还是作茧自缚?如果连第二人称都需要区分性别,难道不更应该提倡使用“伊”来指女性,以便在口语和书面语中都区分第三人称的性别吗?使用“她”和“妳”会不会在无形中进一步贬低女性,加强男权?语言文字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歧义究竟那个会产生更严重的问题?

2010年8月29日

所有跟帖: 

回复:好文,有啟發! -吮露鶴- 给 吮露鶴 发送悄悄话 吮露鶴 的博客首页 (382 bytes) () 09/11/2010 postreply 19:57:08

回复:无性的中文 -焕华- 给 焕华 发送悄悄话 焕华 的博客首页 (114 bytes) () 09/14/2010 postreply 12:55:5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