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是老四的同乡。老四是我大学时蜗居里的老四。
当我们寝室里一干好色之徒发现窝边草快枯黄了的时候,我们决定到外面溜达溜达。结果撞上枪口的是同城不远不近的另一所学校里的六个还不太谙世事的小丫头片子。当然了,我们也是师出有名,曰:联谊寝室。其实我们那帮子猥琐男一个个都想象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联谊寝室套牢做实,变成联姻寝室。
几个回合下来,老四瞄准了小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老四恋故土,所以对喝着同一个水系里的水长大的姑娘情有独钟。唯一不利的一点是,他们各自说不同的方言,没法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大家听不懂的话套近乎。不过鉴于老四人缘好,况且他已经借同乡之宜向大家明确表示要喜欢小雨,我们都乐意成全他,这算是地利人和都有了。天时嘛,交给老天爷吧,不是你我能说了算的。
小雨也的确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不是说唯独老四有眼光,我们其余的兄弟也都有两只发现美丽的眼睛。漂亮女孩子之间往往会暗中较劲,可据我观察,不光我们猥琐男们喜欢小雨,她那帮姐姐妹妹们也都真心拿她当个宝儿。小雨眼睛大大的,话不多,而且不紧不慢的,总是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尤其是她专心听别人白话的时候,眼睛会望向别处,一脸的专注,懵懵懂懂的,好像刚来这个世界不久。她那小巧的样子,更给她添了许多的纯真。
我们都是善于等待的大灰狼,不会轻易把猎物吓跑,所以小姑娘们也非常喜欢我们。天气好了,大家一起郊游远游,天气不好就打牌吃喝,总是有乐子可寻。相识后的头一个新年夜,我们在寝室外面的操场上点着了两把椅子当篝火,男女相间地手拉着手,唱歌跳舞,等待新年钟声。渐渐地,引来了一层又一层的男男女女,把我们围在当中,和我们一起唱啊跳啊,直到钟声敲响。后来,我们回到寝室对着蜡烛各自默默许愿,烛光下,姑娘们的脸庞红彤彤的。我还记得我许的愿是:明年此时,我们还在一起唱歌跳舞。
小雨说粤语,她会耐心地教着我唱“接过森也垒,某乏阔以难水。。。”,可惜我笨嘴拙舌总是学不会。我觉得会唱歌且能记住歌词是件很牛的事情,而小雨就能。比如她能从头到尾把那首“我祈祷”唱的一字不错。后来我发了狠,居然也把“我祈祷”给背全了,唱全了,以至于记住了好多年。小雨不怎么笑,时而忧郁起来就像是要哭。那天傍晚,我们坐在琅琊寺石阶上听风铃的时候,她就是那个样子。好在这样的时候不多。
交往越多,老四对小雨的思慕便愈甚。他为自己设计了一个表达爱意的浪漫场所,那就是黄山。按照计划,他会约上我,还有小雨,另外再叫一两个姐妹,三五个人,不要太多。我痛痛快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好歹他高看我一眼,我也觉得他不至于辱没小雨,所以愿意给他们凑个趣儿。老四便开始认真地计划三个月后的这次三五个人的远游。生活不会因未来的计划走快半秒钟,这三个月里,我们理应继续郊游和吃喝,但是这是老四最难熬的三个月,因为我让他坐了蜡。
在我答应和老四去黄山不久,我忽然意识到小雨喜欢我。怎么意识到的,过了这么些年我也不记得了,但是我知道不是我自作多情。我确实自作多情了一次,总觉得一姑娘对我有意思,后来发现她是高度近视,看谁都直勾勾的,但是这一次不一样。我也喜欢小雨,却不是电得难受的那种喜欢,现在想来,多半是我自己贱骨头,送上门儿来的就不是买卖。这下我犯难了,老四喜欢小雨,小雨喜欢我,我又挺在乎老四的,这样一起上黄山,同吃同住同嬉戏,没事都得有事。我不愿意惹这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最终以没钱为借口,单方面撕毁和老四的协约。
开始时老四还旁敲侧击地试图说服我钱不算什么事儿,花了还会有。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坚持要我和他同去,而不是邀请他自己的跟屁虫老三。再后来好像是发生了点儿我至今都不知道的事情,老四慢慢消灭了心中的熊熊烈火,再也不一口一个小雨了。后来他一个人去了黄山。老四倒算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嘴上不再念叨小雨了,可是对她一如既往地友善着。可是对我好像是生疏了很多,觉得我是个重财轻义的俗人。我则是小心翼翼地检点着自己的言行举止,免得谐谑孟浪过了头,再惹动情字。
后来我们要毕业了,姑娘们给我们织了白色的围巾作为礼物,没有人知道自己得到的是出自于谁之手,她们也不知道。最后是在她们学校体育馆跳舞,一曲接一曲地跳,不会跳的也赶鸭子上架走两步。我握着小雨小的可怜的手,默默地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头看她的脸,又是那种要哭的样子,我只是紧紧地把她往怀里搂了搂,什么也说不出来。从此后,我们天各一方,再也没有了联系。
今夜无酒,小文一篇祝小雨、老四各自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小雨,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