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笔兄怎么对纽约的印象这么差?

来源: 2010-04-06 09:36:5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走遍美国的东南西北,最喜欢的就是两个地方,充满文化气息的波士顿和永远生机昂然的纽约。
说纽约的机会最多,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至少我自己认为纽约的生活节奏是全世界最快的。
纽约是各个种族的大熔炉,你身边都是来自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人,所以生活在纽约,你基本上不认为自己是外来人,而在中西部的有些地方就会有这种感觉。
也不明白你说的“在纽约,中国人看到谁都是要低一下头的”是啥意思?
俺和你正相反,读书期间在纽约打过一次暑期工,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后来千方百计地把工作找到了这个地区,虽然我的专业在其他地方机会更多。

抱歉地说,在政治观点上,我和你大都一致,可是在对纽约的印象上,你我完全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