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然而,我觉得,“有情人终成眷属”却很接近“绝对真理”。
首先,两个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分开的,其实本质都是爱的不够深。
有人可能要说,不能成眷属,那是有外界原因的。所谓外界,首先是家庭因素吧。这里,我想到本朝先太子故事。
毛岸英要娶刘思齐,太祖说,太早了,过几年吧。
“面对父亲的执拗,儿子仍不死心。毛岸英亲自交给毛泽东一份“保证书”:“请您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为由,批准我与思齐结婚。婚后保证安安心心地学习、工作,免得心挂两头。” 毛泽东气得将“保证书”撕得粉碎,训斥道:“你快走,我没时间与你费口舌?”这时,毛岸英突然脸色苍白,作极难受状,向一边倒去。这可将毛泽东吓坏了,忙叫翻译师哲去请苏联医生米大夫。米大夫检查了一番,用俄语对毛岸英嘀咕了一阵,故意对毛泽东说:“主席,他是受刺激太重了。如果不是太原则的事,是否可以宽容一点,放他一马。”
毛岸英回去后,邓颖超和康克清也来帮助说情。毛泽东一连抽了几支烟,沉默好久,才无可奈何地长叹了一声:“看在刘谦初和杨开慧两位烈士情面上,我毛泽东只有逼着破例开这个绿灯了。”
看到这里,我的感受就是,算了,第一个感受不说了,可能有辱英烈。而且,我害怕本坛的红小将们的板砖。
我的第二个感受就是,咱这位爷为了结婚,毛主席眼皮底下都敢使诈汗。。。。。。。
再说到成不成眷属,最不可抗拒的,也无非是生死离别不由人了吧。比如林黛玉和贾宝玉,然而,林死了之后,贾出家了。他们彼此还是只属于彼此。还是眷属。不是吗?
其次,成为眷属并不需要太多感情。不然怎么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呢?
如果连成为眷属的这点情份都没有。那还何许双手执看泪眼呢?当然,如果生活已经百无聊赖了。要靠这点感情来自我陶醉,自我刺激一下,也未尝不可。
总结: 1 成了眷属的未必是有情人。2 有情人却终成眷属的。3 成不了眷属的,一定不是
有情人。
不过,我的想法可能是纸上谈兵,或者“少年不识情滋味”呢?
好了,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都有了。敬请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