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在法律上有罪吗?有点道德裁判的架势了:)
若用道德来宣判,恐怕满中国尤其是贪官奸商里道德上清白的
比例不高呢。
送她钱或者“爱上”她的那些男人都是成年人,尽可以为自己
的行为负责了,有点愿打愿挨的意思。他们的太太当然很无辜,可是为什么不找自己的老公算帐呢?没有章子怡也会有赵子怡啊。
还有那些导演们,被潜规则难道比施行潜规则的人更可恶?这
是什么逻辑?这样的病态的社会不是章子怡们造成的吧?她们
只是为了自己的野心付出了一般人不愿意付的代价罢了,可以
算是受害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