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帖〕宗教,與國家怎樣的分離才合適?

来源: 2010-01-24 18:24: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政教分離,是相對于政教合一而言,要到盧梭之後才出現。政教分離就是否定以上兩種政教全部、局部甚至在最後根本上的依附關係,這似乎是加爾文和盧梭那時代還沒有充份意識到的事情。日內瓦有民主有共和有宗教,此為加爾文終身奉獻獲得的成就,也是盧梭心儀的理想國。如果看加爾文的言行,「該撒(凱撒皇帝)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政、教乃兩種原則和操作,是非常明白的。他講「上帝的主權」,一概是神學和靈性意義的,在他本人非作政治理論或實踐。當日內瓦全民選擇皈依改革宗,政與教管轄範圍自然多所重叠,政教雖分實合產生的問題,每因具相同信念較好互諒互讓克服,根本困難一時不易發現。盧梭雖讚賞日內瓦政教的和諧,但他大半生在法國,那裡不是單一信仰,公教雖主流,然在內還有楊森派逆流,在外另有追隨加爾文的預格諾派Huguenot、無神論者等等,當他考慮要有一個團結的國家,所需要的首先就不該是強勢獨大的一教,而是能為不同信仰者接受的公民宗教。其重要的教條,當是宗教寬容,人人宗教自由,不受政府左右。培養這種宗教情操,得力于自然教育的自然宗教,離開社會各樣政教權力的支配。他對于政教分而不離固無辨析,也沒「政教分離」這說法,但卻有一種人文教養的政治構想,顯示世俗治道,與神聖真道,二者當別,各有不同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