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刘晓波罪的主要是《零八宪章》而不是什么殖民地三百年吧

本帖于 2010-01-06 07:21:35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玄淡泊宗 编辑

《零八宪章》大致看了看,没觉得有出格的,在西方国家都是正常的人权与舆论自由的范围。

互联网时代,控制舆论的垄断做法已失效,民众有自己的是非标准,三百年殖民地连走廊的同学们都通不过,能有什么实现的可能呢?脑子里进水了而已。

但把温和的政治主张都投入监狱,等于替他们宣传了主张,不然也许都被遗忘了呢。刘晓波就是一例。

汪精卫,那都盖棺定论了,政治家的汪,但从投靠侵略者的民族敌人,建立政府,就说明汪作为政治家没有远略,不想未来历史评断,是不合格的。不管年轻时有什么伟绩,最后中国的历史都是盖棺定论。

所有跟帖: 

这个对。体制外起草宪法形同夺权啊。管他内容是什么。 -退隐老妖- 给 退隐老妖 发送悄悄话 退隐老妖 的博客首页 (71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3:34:24

哈哈,我也没那个本事,咱们还是看F4吧,看看帅哥多好啊 --牧歌- 给 -牧歌 发送悄悄话 -牧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3:36:48

:))) -退隐老妖- 给 退隐老妖 发送悄悄话 退隐老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3: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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