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公民宗教不能空談,其實現寄望于教育中的自然宗教。內容可取基督教之教理簡化,先拿掉啟示神學的部份,重視人心自然的神聖聲音,不料此議又引起當時巴黎天主教的敬虔派嘩然。巴黎的自由思想泛濫,無神論者高談闊論,你這個不依神啟的教育如果真實行起來,那還得了,簡直是变天啦!其實公教主流,比諸一般新教更重視啟示神學與自然神學平行實施。如耶穌會在歐美和海外傳教,辦校非常出色,無論是大中小學,興學一概體現這一精神,在教育上,先是一自然宗教多于神啟宗教。盧梭真是生不逢時命运多舛,巴黎遇上一班強調痛悔接受不可抗拒之恩寵的楊森派Jansenism修道士,雖留在公教內,但全講奧古斯丁神學,主張預定得救因信稱義,在法國教會中成為分離勢力,被耶穌會譏為加爾文派。若盧梭當時身處加爾文改革宗中的抗辯派,或跟隨公教的耶穌會,想都不必這般孤立無援。
啟示神學依據聖經和宗教經驗,但自然神學的基礎卻是理性和日常經驗,只從造物及其秩序裡獲得啟發。「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見:羅1:20;詩19:1;徒17:27,28)故聖經特殊啟示已許自然啟示以地位,教人尊重生命,敬畏大自然,尋求造物主。自然神學的限度內,雖未足以成就救贖,全面恢復人類與上主的關係,但在無秩的生存狀態中,有助顯示萬有之源,發現當然之義,點燃信心之光。平信徒的盧梭自毋須講神學,主張先循自然教育培養必要的神聖感,俾使高貴的野人能做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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