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解释说:你的同情心我理解,但家长不是学校服务的对象也没有义务
学校要对学生负责,不知道杨元元是不是独立的房间,跟他人同寝的话,收容她母亲也将给其同住的人造成生活的不便与影响。
在国家行政机构中,杨元元的妈妈类的收容该归民政部门管。当然有女儿,女儿负责。
不客气地说,她女儿的死跟她一个做母亲的拖累有直接责任,简直是枷锁,据说从本科就开始了?不太爱管这事,所以不知道太详细。有困难,没有手啊?作保姆,做帮佣,劳动还能解决住房吧,偏要到学校跟着女儿,让女儿自杀死掉?
学校给赔偿,已经很照顾她了,那些钱损害其他学生的利益呢!还想怎么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