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爱(1)

我在博客贴出“一个关于灵与世的故事---读《创世纪》的感悟(1)”一文之后,收到一位网友就该文给我写的email,是洋名洋姓,email也是英文写的,题目是“some thoughts on your article about Genesis”(我在回复中曾问对方是否Chinese,是否自己读得懂Chinese,由于对方再也没有回复,我也就不得而知了)。在email中这位网友说,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是因为人类懂得爱。我在回复这份email时说道,“well, it might depend on how you define love......we might have heard lot of touching stories about how animals love each other.......Today, love is a big topic and some organization (templeton.org) is paying multimillion dollars to sponsor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to study "what is love".........”,或许我们可以说人类比动物更懂得爱,但是如果要单单用懂得爱来对人类作个定义的话,那么首先需要搞清楚在这个定义中的“爱”是如何定义的,因为我们都听到或在电视里看到过关于动物之间(或动物与饲养它们的主人之间)彼此关爱的感人的故事。

什么是爱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在《创世纪》的第四章里讲了一个该隐因为嫉妒兄弟亚伯而将他杀死的故事。可以看出《创世纪》在紧接着开篇三章对世界和生命的最初创造的描述之后,就讲述一个人类手足相残的故事是非常有深意的。这让我们人类不得不好好反思一下,我们与动物的区别真的完全是因为我们是具有爱心的种类吗?或许作为种类的整体我们比动物更懂得爱,但是要想严格地用爱来划分人与动物,可能还需对爱这个概念本身进行更严格的定义。

理想地来说,爱应该是不自私的。但在生活中,我们又从理论上或道义上明确地认为有些爱就应该是自私的,这里是指男女之间的情爱。至少是在现代文明中,男女之间的情爱的排他性似乎已经被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们接受为天经地义的了。什么叫排他性?显然排他与自私是属于一类的。今天这个世界上,除了很少数的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心甘情愿地与他(她)人分享与自己的情人之间的爱。那么男女之间的爱就不是爱了吗?显然今天的多数人不会同意这个说法。恰恰相反,今天一提起爱这个字来,很多人可能会首先想到男女之间的爱来。既然男女之间的情爱属于爱,而那女之间的情爱的自私或排他性是公认的合理的,那么“爱是无私的”的这个理想本身的前提条件又需要斟酌了,需要再细致地讨论一下什么样的爱才应该是无私的。或者说,如果想要把“爱是无私的”作为一种真爱的定义的一部分的话,那么就需要看看生活中所认为的爱有哪些是不属于这样的真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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