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忘了说一句

本帖于 2009-12-15 07:05:4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玄淡泊宗 编辑
回答: 为“艺术”同知凡抬杠hairycat2009-12-13 07:44:02

我老公很认同你感受艺术的观点,他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我也觉得你说得有道理,不过用你的道理武装了我的眼睛之后,我还是很不喜欢JS的画,对她的画我是没救了。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没人可以改变了。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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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巴狼...... -nisky- 给 nisky 发送悄悄话 nisk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9 postreply 0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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