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袭人,是红楼梦中女主角之一吧。
(1) 关于晴雯之死
要说袭人打小报告,搞出人命,把好端端一个晴雯给弄死了,的确挺让人上火的。
但这件事情的悲剧性不在于在于袭人吧。如果真是那样,曹雪芹不需要费那样的笔墨了,直接“失足掉井”的话之要4个字而已。
比如阮玲玉,比如杜十娘,如果错只是在于具体的哪一个人,那就不是悲剧,那是一场事故。
比起袭人的不耻,其实另人不耻的是主子们,他们从来就不会袭人啊晴雯啊这些奴隶们团结。奴隶一团结,就陈胜吴广了。
假设, 王夫人那个菩萨(宝钗语)聪明点,压下自己讨厌晴雯的心理,拉拢晴雯,给她几件小姐的剩衣服,你能想象晴雯会说,“我不要,我只要新的!” 不可能的。
晴雯会打小报告吗?
想象这些很没意思, 因为换一个人来做不耻的这件事情,并改变不了其悲剧性。
我想宝玉和其他公子不一样的地方 (也就是曹雪芹作为一个作者,着那么多笔墨写丫环),也许就在于是他真正愿意去理解她们, 也就是, 身为丫头本身这件事情是可怜的。
(2) 关于勾搭宝玉
看到有人鄙视说袭人勾搭宝玉,乐得我差点没喷饭。
宝玉是个男人,而且宝玉式样的一个男人。放屋里头几个贴身丫环,陪吃陪房陪洗澡,洗澡能洗到满床都是水,他还用得着这几个贴身的人去费心勾搭他?把那么多佳丽放屋子里,有什么作用, 就算是纯伺候,相当于盖面被,纯聊天,你信,贾母她信么她?她要真信,她得急死。
晴雯死的时候说的话,当然有赌气的成分,大意是,早要知道是这样她也就做了。虽然是赌气,显然男欢女爱的念头至少是”飘过心头”吧。但不同的是,晴雯谨守了小姐的规范,晴雯遵守的不是奴隶规范。在奴隶规范下,袭人和宝玉那点事情“不算出格。”
黛玉明白袭人贴身丫头的身份,开玩笑叫袭人为嫂子,却为宝玉多盯了几眼宝钗而吃醋,飞了个大手帕子,还骂他呆头雁 (有这么回事情么?我都晕了)。
这就是袭人应该让人可怜的地方,她对宝玉的爱也好,照顾也好,亲密关系也好,在主子(包括黛玉)看来,根本没有分量的,连嫉妒都不用。
(3)
看了很多遍红楼,我宁愿选择性地相信一点,曹雪芹写丫头和这些身为奴儿的女人,不是为骂她们,而是为了不平。就连赵姨妈,曹雪芹都送她一个探春当女儿。
[后:一点发散,一点联想。
所以佛教高兴了,整个红楼梦就显示了俩字:无常啊。只有在无常变化中,才了解到平等的真谛。
所以基督教高兴了,整个红楼梦就显示了俩字:人的罪性 (4个字)。
所以伊斯兰教高兴了,整个红楼梦就是,都是酒的错。(纯属胡扯,对伊斯兰教的精髓一点不了解,凑数的。)
阶级的存在是各种各样的的,有钱没钱的,有权没权的的,有文化没文化的。可把这些都剥去,就只有一样的,都是人。
人这个东西,哪里有什么好坏啊。但偏偏,有钱的希望用钱把自己漆成好人,有权的利用权把自己漆成好人,有文化的用文化把自己漆成好人。假设,有钱人,按道理来讲,应该是明白自己占有了多人的资源,而愧疚。有权人,按道理讲,应该是明白自己有了置人生死的权利,而战战兢兢。 有文化人,应该明白人本无好坏之分不需要费劲漆自己。
可见,都是 “自我” 闯的祸。 钱,权,文化都成了“自我”的营养液。
就连晴雯,她的“自我”本来拿捏的比较好,也就是被收了房想和宝玉一生一世在一起,偏偏对比她自己还下的人,她的自我就膨胀了一点,以为自己是那些下人的楷模,就有了主子的凶残。
袭人自我本来也拿捏的比较正,该做的都做了,没有忸怩,也不怕人闲话,因为她做的事情对上层构不成闲话。而偏偏,“自我”走偏了,非要走东厂路线,讨了宝玉的嫌。]
说说袭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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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了自我还是很重要的吗
-红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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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09 postreply
2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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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一个主要流派拉下了,这个流派才是needle bloody:)))
-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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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00: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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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说说袭人
-小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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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05: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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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袭人这样的也不错
-玄淡泊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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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07: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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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咱没看完,实在是不对咱脾气,电视剧看完了,只是
-ni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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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0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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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好。另发点感慨 :)
--康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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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1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