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差异”下的美(ZT)

来源: 2009-11-11 17:13:3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常听学者们谈起“文化差异”这句话,高深得很。所谓“差异”,就是说没有先进和落后,各自保持特色的意思。加上“文化”二字,那就更是妙不可言了。对健美运动的争论就是“差异”的表现之一。

兄弟我以“不老神鸡”般的身体基础,经过半年多的苦练,好不容易练出了一点儿小小的肌肉块儿。正在为自己的成果感到骄傲,却不料遇到的多是奚落和讽刺!有人笑曰“傻逼”,有人笑曰“有病”,有人笑曰“吃饱了撑的”,如果不是仗着自己脸皮厚点儿,也许早就追随张国荣而去了。

这就是“文化差异”的表现之一。我们的老祖宗从来没提倡过锻炼身体这回事儿,两千年的教育史根本就没有体育课的位置。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体美的准则是“秀骨清像”,越瘦越好;到了唐朝不知怎么搞的,美的标准又变成了胖,看唐朝的仕女画,都是胖成双下颏像小肥猪似的,杨贵妃洗了热水澡以后“侍儿扶起娇无力”,肯定高血压。唐以后封建社会逐渐没落,人体审美的标准更是每况愈下,戏曲舞台上呜呜呀呀酸倒牙的小生形象是其代表,女子审美的最高峰是多愁善感患有非典型肺结核没事儿总吐血的林黛玉小姐。

“正常”的中国人过了三十岁,他的肚子就会受地心吸引力影响,而努力地下垂,全身皮肤松弛,皱褶成堆——但在路上碰到了这样一个人,有谁会觉得奇怪呢?就算碰到一个自己摸不着自己肚脐眼儿的胖子,又有谁会觉得奇怪呢?可是要是看到施瓦辛格走在路上,就会如同看到外星怪物一样,避之犹恐不及了,因为他“不正常”。

再看看武侠小说,肌肉发达的大力士都是废物,不值一提,真正的厉害角色是黄老邪洪七公这样的干巴老头儿。想一想,洪七公从他的体重不足六十公斤的身体里发出震天撼地的“降龙十八掌”,真是列缺霹雳,丘峦崩摧,风云为之变色,是何等的痛快!——但白痴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文学不同于现实,在现实中小老头儿还是打不过大力士(六十多亿人口当然会有几个例外,请勿抬杠,谢谢)。

我们并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成为施瓦辛格,那也不可能,整个地球也只有一个施瓦辛格。但是,我要说,强壮无罪,健康有理,相反,瘦弱的和肥胖的“正常人”才是和正常的人体审美背道而驰的,是病态的,——这也绝不是一句“文化差异”能掩盖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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