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成瓮喝酒 (图)

来源: 秦无衣 2009-11-06 13:47:3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145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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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瓮吃酒 

 

 

在《水浒》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中,郓城县东溪村的民办教师吴用,因为要劫取生辰纲,就跑到梁山边上的石碣村,游说阮家兄弟入伙。赌鬼、短命二郎阮小五说起梁山上的几个好汉,“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绣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时,赞不绝口,嘴边直掉涎水。这里表达了这个渔村年轻人,对于原始共产主义的强烈向往。这是一种朴素的梦想:成瓮喝酒,能够让人的精神提前进入共产主义,而论秤分金银,大块吃肉,实际上就是原始共产主义的模式了。

 

金银与酒肉的诱惑,往往是绿林好汉们铤而走险的动机。明末的时候,揭竿而起的流寇们,之所以能够一呼百应,就是因为他们奉行的是所过之处,抢光,奸光,吃光的三光政策。他们用“三光”政策,调动起下层百姓们潜在的罪恶心理,因此名为起义,实是祸国殃民。这种惨状,在明末清初的小说中多有描写。我不知道我们训练有素的历史学家们,为什么非要去歌颂强盗不可,他们置死难的数千万无辜百姓于不顾。好像历史就是由暴力组成的。中国的历史学家与文学家们,是一个非常古怪的学术群体,他们乐衷于在历史中挖掘暴力和重大事件,却置人本身而不顾。在当今的学术界,对于历史上的那些强盗,你只能去赞美他们,因为在历史学家眼中,他们才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发动机,你不能加以抨击。

 

所以呢,我们还是来谈酒肉金银问题,不谈强盗。抨击强盗者,最终必然会被当作强盗的。这就是我们当今的人文精神逻辑。

 

酒精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一个很Depressive的人,变得很High。这也是梁山好汉们寄情于酒的原因之一。

 

那么,在北宋末年,好汉们成瓮地喝的到底是什么酒呢?那时候,中国还没有蒸馏酒的技术。我是比较倾向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到的“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这话,因为他是个认真的医师。而元代的蒙古人忽思慧的《饮膳正要》中,提到了蒸馏酒(蒙语“阿刺吉”,烧酒,亦称火酒)的技术。因此在北宋末年,好汉们喝的大都应该是传统的酿黄酒。这是一种酒度不高,可以长时间地喝下去而不醉倒的米酒。它的酒度,估计在十度左右。倘若以每瓮的容量为一斗算,每斗相当于十升(每升约0.5Liters),也就是一打半老美CoorsAL5%)啤酒的规模。因此梁山好汉们并不都是神饮,他们只不过是好这一口而已。像“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看来他的酒量也不怎么样。一打半Coors就把他给整得Drunk,趴下了。要是好汉们喝的是40%AL的蒸馏酒,那么武松在景阳岗喝过十八碗之后,别说打虎,估计连老鼠都打不死了。

 

北宋末期,酿酒事业非常发达。酒精散发的浓度,往往是一个时代兴旺与否的象征。北宋后期,纸醉金迷,社会空前繁荣。这时候,浙江吴兴的酒鬼朱肱,写成了一部《北山酒经》,传播酿酒技艺,鼓励天下人跟他共谋一醉。朱肱之后,酒鬼李保又写了一部《续北山酒经》。李保在《续北山酒经》中说:朱肱壮年激流勇退,隐居在西湖边上的北山,著书酿酒,乐在其中。这就颇有点老陶的风韵了。《续北山酒经》大约写于1117年(宋徽宗政和七年),也就是徽宗皇帝在位的后期,与梁山好汉们活动的时间差不多。可见,当时人们的确是将酒精做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太平盛世,大家无酒不欢,飘飘欲仙。

 

然而在宋朝初年,朝廷施行禁酒政策,不允许私人酿酒。倘若私人制曲5斤者,就要被判处死刑。随着后来社会的日渐繁华,这个限制扩大到了私自制曲15斤,要被判极刑。人们只能望酒兴叹了。到了北宋末期,禁酒政策越来越宽松了。因为酒税成了朝廷的一个重要财源。因此宋朝后来在一边放宽酿酒禁令的同时,对酒的生产和销售的管理,也变得更加的严格。朝廷对酒实行专卖,有点像如今的老美Liquor店。酒店生意兴隆,财源滚滚,这也是为什么施恩要重酬武松,帮他从蒋门神手中夺回“快活林”的缘故。像“白日鼠”白胜那样,也只能偷偷挑酒到黄泥岗这种偏僻的地方去卖,他要是没有卖酒执照,敢挑酒到济洲城里去卖,还不被城管当作过街老鼠,打得遍体鳞伤?!

 

宋徽宗时的东京,主要有两类的酒精类专卖店:一种叫正店,一种叫脚店。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说:“在京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

 

而在乡村野外,则有众多的野鸡酒家,店老板有没有卖酒执照,那就很难说了。反正离开东京,便是山高皇帝远,黑社会的天下了。咱家人肉包子都敢卖,卖酒算是够规矩的了。惹得老娘火起,还要给你拌点蒙汗药调的鸡尾酒尝尝呢!

 

再说“论秤分金银”。顾名思义,论秤分金银,就是绿林好汉抢到了金银,大家论功行赏,谁都有份。像晁盖八人抢了生辰纲,连白胜也分了一大笔金银财宝,埋在床下,准备受用一辈子。这是典型的平均主义,也就是原始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什么“劫富济贫”?那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话。咱家拼命打劫来的财富,凭什么要给你们叫花子们花?!所以从梁山上下来的,腰间都是有些细软的。就像李闯溃退时,山西一带,到处都是死去的小喽罗们丢弃的金银财宝。

 

“论秤分金银”,实际上也就是造反的一块招牌了。你看,一个平民人家,一年劳碌下来,累得要死,顶多就赚个十来两银子。这还不够李逵博个叉,一把输掉的。但是你如果做了强盗,倘若遇上打祝家庄,大名府这种富贵乡的买卖,你一年下来,至少也得分到上百两的财物。因此打家劫舍,基本上是跟“论秤分金银”挂钩的。难怪阮小七要“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了。但是倘若“三光”之后,连平民都没有了,强盗们失去了抢劫的物质基础,造反还造个屁!

 

所以说呢,想干大事者,绝不能杀鸡取蛋。不然的话,到时候你即便腰缠万贯,恐怕也没处去大块吃肉了。这就叫生存泡沫。

 

 

秦无衣 11/09 Santa Mo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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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着大瓮喝酒坐沙发! -hairycat- 给 hairycat 发送悄悄话 hairycat 的博客首页 (136 bytes) () 11/06/2009 postreply 15:12:47

    回复:捧着大瓮喝酒坐沙发! -秦无衣- 给 秦无衣 发送悄悄话 秦无衣 的博客首页 (32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12:10:49

    强盗是非官方的利益集团纠集者 -lanyi- 给 lanyi 发送悄悄话 lanyi 的博客首页 (62 bytes) () 11/06/2009 postreply 15:16:35

    嗯,这个赞同。一步步来,先是济自己之贫,直到毛主席的新中国,才谈得上真正的济天下之贫,但是被济的精英就难免惨了些:) -油盐- 给 油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6/2009 postreply 19:23:23

    顶,顶。 -小雪儿2009- 给 小雪儿2009 发送悄悄话 小雪儿2009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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