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只要我倒出其中一个道理就能说明白

回答: 人权与神的命令christian20072009-08-28 04:08:57

我所谓的人道,实际上就是民间中对选择权的认识.这种人道,不拘是在学院里谈论的理论形式,它还衍生出许多的人性谬论之中.因为每一种理论,遇见了人性,总会出现偏差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所谓的人道,就是你们所谓的人权.然而所谓的人权,不就是自己崇拜自己,看自己为中而创造出来的[历史产物]吗?

于是,你根本没有办法否认耶和华的存在.因为你的立足点就是建立在人权的信仰方面--正如你明明说过的:杀人就是杀人,而且被杀的,有无数的无辜的人,比如小babies。如果有什么“神的道”是说可以杀害这些无辜的人的,那么这个“神”就根本不是什么慈悲的神,它的“道”,也是该被诅咒的“破道”。


就是因为很多人只"提到":杀人就是杀人
所以我才说:[神杀人]并不是一种形式上的杀人
还有,圣经也说过,恨人的就等于杀人--你为什么不去信仰呢?
可见你所谓的[杀人],是你心目中的[杀人],而不是耶和华对[杀人]的命令


一个不了解神的命令的人,怎么能够用人权的角度来反驳耶和华呢?
如果是这样:那么请问你,我们杀恐怖份子,算不算杀人?
听清楚,算不算"杀""人"
如果你坚持坏人应该杀,那么耶和华杀那些不相信,甚至犯上淫乱的人,难道就能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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