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里有几个盲点,澄清一下: 1)。说制度和自由没冲突是悖论。比如说大学不准谈恋爱(是规定,一个理),这和谈恋爱的自由有无冲突,我看冲突老大了。 2)。我并没有说是因为责任想否定婚姻制度。我只不过指出婚姻制度与人类爱情的矛盾,而这种制度的存在是一种社会需要而已。当这种社会需要不复存在时,婚姻制度是会自动消失的。 看着长的象孩子就管你叫爸,"还要钱花的时候",到那时,就不需要钱了,孩子都是大家的,社会共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