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跟乌合之众干上了泥?
咋跟乌合之众干上了泥?
这次你想下的结论好像是“这是一种什么文化?手上沾上“血”,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似乎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加入这个乌合之众的投名状,竟也是手上沾血。正如潜规则所说的:一起干十件善事,可以成为朋友;但一起做一件恶事,却可以引为知己!”
你的第一个例子:“曾看过一段录像,好像是在铿锵三人行节目中播放的。那是一个饭店的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录像:
饭店里,一群干部模样的人,在群殴一个男服务员。你一脚我一拳,直打得那个男人躺在地上不能动了。有个年轻女子,可能也是个服务员,走进摄像头内,俯身托起了那个男服务员的头。就在这时,身后的一个围殴者,一脚踹上去,那个女的,竟好似一片树叶般卷起又飘滚下去。这个踢人者,昂首挺胸转了一个圈,向同伴们示意,得意之形溢于言表。似乎在宣示:他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了。”
我猜你的那个潜规则所说的在这个例子里最多只说对了一半儿,因为如果那些人还一起干过十件善事的话,一起做一件恶事就成乌合之众了,其实却也无法证明人家是否引为知己!
你的第二个例子:“比如单位分钱,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你如果拒绝参与,那别人还能拿这个钱吗?不能。你不参与,就是对其他人利益的损害!结果就是,你把自己陷入一种孤立状态。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你与单位文化格格不入;在虚拟世界上,表现为你与论坛文化格格不入。你只好孤守着自己的所谓人格,聊以自慰。”
因为按照你说的“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因此无法判断善恶,所以你说的那个潜规则在这个例子里不好用。
你的第三个例子:“在网上,各种场面,我见过不少。但往常,多是替别人遮点风挡下雨,对被围攻者的感受无从了解。即便如此,也常常怜悯那些围攻者的盲目、暴虐与无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一旦被视为异类,锁定为攻击目标,无论这个人做的什么事情,那些人都能从中看出恶来,都可以污言秽语泼将过去。比如,这个人曾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过马路,向前扶了一把。攻击者就能看出恶来:“这个人品德极差,不是看上了老太太的钱包就是想耍流氓。”另有一些人,攻击并不这样直接,但也同样不可思议:“雷锋叔叔早死了。他这样做,目的确实十分可疑。””
我就不说你的这一段先说网上后说老太太过马路还“比如”之间的关系太复杂啦。你的这个例子好像跟你说的那个潜规则没什么关系。网上的被围攻者往往已经有一定的名声,被围攻也是有来由的,反正不是无缘无故。至于这个被围攻者曾扶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过马路,还被网上的攻击的人们看到了实在是比较罕见。自然,你想象的现象可能会发生。我猜忽然改变看法喜欢上了这个人的现象也可能会发生,而且那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就是冰凌花扮儿也有可能嘛。
你的第四个例子:“不难想见,这些攻击者,在自己家里,可能也是孝顺的儿子、体贴的女儿,可能也是称职的丈夫、贤惠的妻子,可能也是尊贵的父亲、慈爱的母亲,但他们加入乌合之众或试图加入乌合之众,一旦结帮成伙,怎么就这样不同了呢?这让我想起了3K党来。那些人,白天也是衣着光鲜,有着体面地工作的;而晚上,仿佛是人成了鬼一般。”
这怎么让你想起了3K党来了呢?人无完人,不要评判别人嘛。你为什么就想不起来为了中国人的幸福奋斗着的一起干了十件善事但一起只做了一件恶事的斗士们呢?还有那些向往着登上飞船去天国的呢?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往好处想一想嘛。
我这是说理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