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之三
曾看过一段录像,好像是在铿锵三人行节目中播放的。那是一个饭店的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录像:
饭店里,一群干部模样的人,在群殴一个男服务员。你一脚我一拳,直打得那个男人躺在地上不能动了。有个年轻女子,可能也是个服务员,走进摄像头内,俯身托起了那个男服务员的头。就在这时,身后的一个围殴者,一脚踹上去,那个女的,竟好似一片树叶般卷起又飘滚下去。这个踢人者,昂首挺胸转了一个圈,向同伴们示意,得意之形溢于言表。似乎在宣示:他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了。
加入乌合之众,竟有这样的魅力?可能有魅力,也可能是大势所趋。
比如单位分钱,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你如果拒绝参与,那别人还能拿这个钱吗?不能。你不参与,就是对其他人利益的损害!结果就是,你把自己陷入一种孤立状态。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你与单位文化格格不入;在虚拟世界上,表现为你与论坛文化格格不入。你只好孤守着自己的所谓人格,聊以自慰。
在网上,各种场面,我见过不少。但往常,多是替别人遮点风挡下雨,对被围攻者的感受无从了解。即便如此,也常常怜悯那些围攻者的盲目、暴虐与无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一旦被视为异类,锁定为攻击目标,无论这个人做的什么事情,那些人都能从中看出恶来,都可以污言秽语泼将过去。比如,这个人曾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过马路,向前扶了一把。攻击者就能看出恶来:“这个人品德极差,不是看上了老太太的钱包就是想耍流氓。”另有一些人,攻击并不这样直接,但也同样不可思议:“雷锋叔叔早死了。他这样做,目的确实十分可疑。”
不难想见,这些攻击者,在自己家里,可能也是孝顺的儿子、体贴的女儿,可能也是称职的丈夫、贤惠的妻子,可能也是尊贵的父亲、慈爱的母亲,但他们加入乌合之众或试图加入乌合之众,一旦结帮成伙,怎么就这样不同了呢?这让我想起了3K党来。那些人,白天也是衣着光鲜,有着体面地工作的;而晚上,仿佛是人成了鬼一般。
这是一种什么文化?手上沾上“血”,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似乎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加入这个乌合之众的投名状,竟也是手上沾血。正如潜规则所说的:
一起干十件善事,可以成为朋友;但一起做一件恶事,却可以引为知己!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