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新郎博客,偶然看见此文章,便发上来,让大家感受一下中国言论自由之现状。
以前,每次在新闻上看到某个小老百姓对哪个大人物的亲民所为表示感恩时,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劲,本人也每每产生以下文章提及的感慨。
人人知道,作为一生活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的普通人,总有“皇恩浩荡”之类的感觉似乎是不对。。。好在,现在人们可以把这种不舒服感说出来而没被cancel掉,这也多少说明在公民的政治权利方面(言论自由)的一个实际性进步。。。
摒弃臣民意识的“感恩”情结
——与陈奉孝先生商榷
严家伟
读了陈奉孝先生发表于《观察》的《“5.19”民主运动学子祭耀
邦》一文后,十分赞同陈先生对胡耀邦先生的正确评介。也深为耀邦
先生为民尽职尽责的精神所感动。陈先生的文章,总体而言,是应该
肯定和称赞的。
但陈先生在行文中一再表露出的“感恩”情结,却令人觉得与当今世
界普世认同的公民意识很不协调。就象一个人身着西装革履却头戴一
顶乌纱官帽一样地有点滑稽,故不揣浅陋,提出一点不成熟的意见供
参考。
陈先生在该文中三次提到所谓“感恩”,一是说他自己右派获得“改
正”,多亏耀邦坚持不与北大右派学子“留尾巴”,方得以彻底“改
正”,于是陈先生说:“我怎么不感念耀邦的恩德呢”!二是葛佩琦
的“极右派”和“历史反革命”的问题,也是“多亏了当时当组织部
长的胡耀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顶着压力,最终给葛老先生平反、
改正了,并且恢复了党籍”。于是陈先生认为“耀邦对那些当年被打
成右派的忠心爱国的人士的恩情可说是天高地厚”!第三次是林希翎
的问题,胡耀邦的“胳膊”虽然扭不过邓大人的“大腿”,林希翎的
问题最终无法“改正”。但“耀邦亲自批准林希翎出国定居,并发给
了她出国的路费。林出国后,85年国民党当局邀请她到台湾访问,希
望她能讲一些共产党的坏话,但由于耀邦对她的恩情,她一句关于共
产党的坏话也没讲……”。三段话中,都强调一个“恩情”,甚至是
“天高地厚”。对此,在下殊不敢苟同。
现代实行民主宪政的国家(不分什么“东方”和“西方”)的人民,
都普遍具有的是可贵的公民意识,或曰“纳税人意识”。简而言之,
就是在民主国家内的一切官员、公务员,大至总统、总理,小至科
员、警员,无一例外都是该国纳税人用税款雇用来给纳税人(公民)
办事、服务的人。这些人必须认真负责地给纳税人把事情做好。做得
再好,也是应尽之责。就像保姆要做好家务,司机要让车安全行驶一
样,乃应尽之责,而不是他或她给主人的什么“恩情”。所以民主国
家再杰出的领导人,也是纳税人的仆人。如美国从华盛顿总统到约
翰·肯尼迪,再到罗纳德·雷根,英国的邱吉尔首相、撒切尔夫人等
等都是历史上的伟人,都为他们的国家乃至世界作出过卓越的贡献。
可从来就没听见过美国或英国人对他们“感恩”不尽,甚至“天高地
厚”。也好像没听见过什么“肯尼迪赞歌”或“撒切尔夫人颂”吧。
──这就是公民意识。
臣民意识,则恰恰相反,官员做了任何一点好事,都是对民众施的
“恩”。事越大,官越大,“恩”也就越大,甚至“天高地厚”。所
以“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不是“慈父领袖”就是“党妈
妈”,还要“甘甜乳汁把我喂养大”──实在肉麻。等而下之,一个
弱势百姓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了,官员来作秀给他送件棉衣,他都要对
着电视摄像机“感恩”一番,真叫人哭笑不得。
回头再看陈先生说的那三件事,我以为都和什么“感恩”扯不上边
的。首先想问陈先生,您当年是否犯了好大的错,确实不能“改正”
而该“留尾巴”,是耀邦给您“格外照顾,开恩”你才侥幸过了
“关”的。如果不是这样,那“改正”和“不留尾巴”乃是题中之
义,是他们该做的事情。而迟来的公正,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已不算
“公正”,还有何“恩”可感?当然,这是您个人的事,您个人的自
由,我不便多讲。
再看葛佩琦之事,那是荒唐的笑话。姑且不谈把人家的话截头去尾,
打别人成右派,已属莫须有的诬陷。更莫名其妙的是,他们当年叫别
人打入国民党内“卧底”,人家豁出性命帮他们干了一场,最后反被
打成“国民党特务”,这是谁在忘“恩”?给人家恢复本来面目根本
不够,还应向葛老先生谢罪赔礼,不谢罪赔礼,反成“天高地厚”之
“恩”,这是哪来的逻辑?陈先生也许会说“当年这事又不是胡耀邦
干的”。完全正确。但胡耀邦既然成了当年那个政权的继承者,他继
承了“权”,就必须继承“责”,这是常理或常识。所以德国前总理
勃兰特要在纳粹大屠杀犹太人的纪念碑前跪下谢罪,因而得到世人的
谅解和好评。如果勃兰特说:“杀犹太人那时我还是孩子,关我屁
事?”那他就成了政治流氓加无赖了。纳粹大屠杀和“反右”、“文
革”按国际法的标准,都属反人类的群体灭绝罪。而当年“反右”冤
枉了那么多个陈先生所谓的“忠心爱国的人士”,谁出来道过一声
歉?他们不认错,不道歉,还要人家来“感恩”,外加“天高地
厚”?这和封建帝王要杀你的头了,你还得叩头“谢主隆恩”的臣民
意识不是如出一辙吗?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否认当年胡耀邦先生竭尽所能帮助了许多人,对
他个人而言确实尽了很大努力,确实难能可贵。如用臣民意识去看待
问题,肯定该叩头谢恩了。但如用公民意识去看待这一问题,他是在
代表一个政权作事,这是他对纳税人应尽之责,而且这个政权还作得
太不够,因而决无“恩”可“感”,就像主人无须向保姆、司机去感
恩一样。
至于林希翎一事,陈先生就更有点言不及义了。林希翎的右派问题无
法改正,非耀邦之过,这不必多说。耀邦特批林出国还发给路费,也
属善意之举。但因此便说,1985年台湾政府有关方面要林希翎“讲共
产党的坏话”,而“由于耀邦对她的恩情,她一句关于共产党的坏话
也没讲……”。此言真令人匪夷所思。什么叫“讲共产党的坏话”?
讲出她自己受迫害的实情就是“坏话”吗?那么陈先生讲当年“反右”
之事,是不是也在“讲共产党的坏话”?如果陈先生的意思是说台湾
政府要林希翎瞎编乱说一通(我相信台湾领导人还不至于如此无聊),
那么我对林希翎一向尊重,她拒绝乱说,与什么“恩”不“恩情”无关。
如果因为得了一点路费,林希翎便对自己从“反右”以来几十年中遭受
的政冶迫害,“一句关于共产党的坏话也没讲”。区区几文路费,就成
了当今大陆流行的“封口费”了吗?恕我直言,陈先生,您在侮辱林希
翎的人格。请勿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吧!
我们今天纪念耀邦先生,是要怀念他对民主理念的尊崇,怀念他从政
的民主之风。而臣民意识,个人私“恩”,都是独裁专制下,人身依
附体制的产物。是与当今普世认同的民主、自由、人权价值观,与民
主宪政下的公民意识冰炭不容,背道而驰的。
无可讳言,我们中国大陆人几十年来,受人家“党文化洗礼”的“恩
情”,别人已在我们头脑中植入了一种按“党文化”定势思维的“软
件”。所以一遇事,一张口就是什么诸如:“解放后”、“新中国”、
“旧社会”、“感谢党”……一类的“党文化”的术语。我们
的大脑就像电脑已被木马病毒、恶意代码入侵、控制了一样,身不由
已地随人家的魔杖而起舞了。我完全相信陈奉孝先生为文的本意并不
是要宣扬那些与民主意识相悖的东西,但“洗脑”的“病毒”却让其
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与民主意识相反的方向,这就是“洗脑”(人
家叫“思想改造”)作用的可怕与可恶。──故谨以此与奉孝先生共
勉,并就教于诸位读者、编者。
(2009-04-30完稿)
看文章,感受进步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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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舆论确实进步很多。谢谢梧桐君好分享:)
-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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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09 postreply
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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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感恩这个事可以商量
-七彩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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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09 postreply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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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论性好强,怎么老喜欢贴此类文章?
-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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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09 postreply
0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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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我同意
-淑女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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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09 postreply
12: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