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流行曲作者不幸的一生

来源: lanyi 2009-04-11 06:54: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453 bytes)

  中国流行音乐其源头就在上海。三十年代我国流行歌曲起始于“毛毛雨”、“桃花江”,其作者是黎锦晖,但此人的艺术生命颇短暂,所创作的歌曲也不多,四十年代以后,他无所作为,再没写什么流行曲了。再继黎锦晖以后的岁月里,写流行歌曲的大约有十多位。他们是:陈歌辛、黎锦光、姚敏、李厚襄、严个凡、严华等等,其中以陈歌辛、黎锦光最为知名,作品也最多。陈歌辛主要为电影写作,黎锦光则为“百代唱片公司”写作,他们俩年龄相仿,都写过数百首歌曲,成名作品也同样多,而他们的一生经历也同样坎坷。

  陈歌辛(著名作曲家、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作曲之一陈钢之父)的历史背景不是本文所可以讲得清楚的,笔者只能从写作流行歌曲的一个侧面去评述他的一生。陈歌辛自幼聪明,喜爱文艺,很早就投身于歌台舞榭,曾师从德籍犹太音乐家梅也学习钢琴、声乐及作曲等专业知识(梅也曾任上海圣约翰大学音乐教授),在音乐造诣上颇有收益,三四十年代之交,陈歌辛开始写作流行歌曲,他的成名作颇多,其中那首最著名的“玫瑰玫瑰我爱你”,不但在四十年代走红全国歌坛,二战结束后,美国流行乐坛还有人把这首歌译成英文Rose Rose I Love You,改编成爵士乐,出版了唱片及乐队曲谱,流行于美国及世界各地,很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除了这首歌曲之外,陈歌辛著名的作品还有:“蔷薇蔷薇处处开 ”、“夜上海”、“梦中人”、“可爱的早晨”、“秋的怀念”、“海燕”、“渔家女”等等,旋律都十分优美流畅,深受群众喜爱。这些歌曲都灌制成唱片,并出版了歌集。但陈歌辛的生活并不富裕,一生过着很平淡的日子,48年他曾去香港为那里的电影公司写作,五一年与一群爱国的影人返沪,为上海的大光明制片厂摄制的周璇主演的影片《和平鸽》写作音乐,随后受聘国营的上海电影厂任专业作曲,五七年他不幸被错划为“右派”,受迫害而逝世,死时才四十多岁。

  黎锦光的命运大致与陈歌辛相同,他年轻时跟随那位“大名鼎鼎”的长兄黎锦晖搞歌舞团走江湖演出,后随英国钢琴家兼作曲家辛格学习作曲,三四十年代为上海百代唱片公司写作了大量的流行歌曲,并为上海新华电影厂写作电影歌曲。黎锦光是湖南人,所以他的作品中常常流露出浓厚的湖南乡土风情。他的著名作品有“ 采槟榔”、“香格里拉”、“疯狂世界”、“五月的风”等等,特别是他为当年的日本歌星李香兰写作的那首“夜来香”,不但风靡全国,多年后并流传到海外,世界各国出版此曲的唱片版多达八十个以上。尽管如此风光,而黎锦光本人却一分稿酬也拿不到。他年轻时的妻子是当年走红的电影明星及歌星白虹,五十年代离异。黎锦光一生穷困(还不至于潦倒),全国解放后,他任上海唱片厂(前身即百代公司)音响师,由于他在解放前曾写过大量的“黄色音乐”,因此全国解放后他“夹着尾巴”战战兢兢地过日子,生活相当清苦,八三年病逝于上海。

  陈歌辛、黎锦光这一对难兄难弟,四十年代写了许多流行歌曲,是非功过,历史自有定论,综观他俩的人生历程,也可以归结为悲剧性吧。他们都曾写过一些誉满海内外的歌曲,而他们却没有多大的收益。陈歌辛在五十年代初曾说过:“如果让他到国外去领取‘玫瑰玫瑰我爱你’的稿费,他可以捐赠一架飞机给国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这样的话是有错误的,因此受到严厉的批判,而当年如果他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他的稿费的确可以买一架飞机。同样情况,黎锦光的一曲 “夜来香”,长时期在海外被录制唱片及盒带,版本多达八十个以上,而他本人同样一无所获。到八十年代,当年演唱“夜来香”的日本红歌星李香兰,因怀念此曲作者而邀请黎锦光赴日本叙旧,并赠送一架夏普四喇叭手提式录音机以表谢意(约值人民币2000元),黎锦光总算得到一点安慰,而陈歌辛非但一无所获,还落得一个枉死他乡的下场,这就是两位主要的流行歌曲作者坎坷的人生。

  这里还应该提一下我国的老前辈人民音乐家贺绿汀,他当年为有声电影创作的几首歌曲“天涯歌女”、“春天里”及“秋水伊人”(《古塔奇案》插曲)在民间流行传唱的盛况,较之黎锦光的几首流行曲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的街头街尾,到处有青少年欢唱。

  --“春天里来百花香,郎里格郎里格郎里格郎”的歌声,在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中,起到很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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