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流,一些往事却不思量,自难忘。
http://www.rolia.net/f/list.php?b=20 想念你!
想当初刚出国,基本就是和“相约加拿大”一起成长的(它诞生于2000年4月),伴我走过最艰难的出国后一段艰苦岁月。那时我在文学城和未名空间发的第一贴都是找不到工作的苦恼求助分析贴,几乎是在同时,我在枫下论坛发的第一贴是:可不可以登陆加拿大后不坐移民监?登陆后办完手续就走?得到了海量的答复,原来竟有那么多的合法途经免坐移民监!
因为加国《移民法》要求PR在每一个365天内须至少在加183天,要不就视为自弃PR,但两种例外:有Returning Resident Permit或能证有意图返加作PR.这两种中
第一种:详细规定了外派工作及求学培训,必要的陪伴加人处境外,有一条极有价值:即有其它为移民官所认可的原因。不少人提供的经验都是在加拿大注册公司,然后回中国,新加坡,香港等亚洲国家开展业务。在公司业务方面具有说服力让移民官相信你回亚洲国家开发业务是必需的,如有些人针对亚洲业务的的法律公司,一些中文或东亚项目开发,等等。
第二种:“或能证有意图返加作PR。”,许多人提供的经验是在加买房,那几年在加拿大买房哪怕仅是小旧公寓的,后来都赚到了。
这些在90年代移民经过艰苦努力在加拿大立足了网友们,热心友善地给初出国门者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经验,这些办法让新网友们少走了不少弯路,即增加了人生阅历,对后续的人生发展有益;又赚到了钱,相比在加拿大找不到工作的确不同;还免了坐监时间。真不知让多少人受益!
虽然目前的生活工作已是渐行渐远“相约加拿大”,依然时常会思念和感激那些网友们!
谢!一下看到“相约加拿大”,真想哭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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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
-老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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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9 postreply
18: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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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的天空"当时也爱看.
-白梅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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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09 postreply
16: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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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堪回首:))
-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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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9 postreply
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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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混战,你在吗?我后来被封了. 转万维玩了.
-白梅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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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09 postreply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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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 新..鱼 ...丝 混战,你在吗?我后来被封了. 转万维玩了.
-白梅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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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09 postreply
16: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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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偶尔看一下,没机会玩呢。。。您是原老啊,拜见!
-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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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2009 postreply
17: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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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梅格是位性情中人。这篇总结写的好。
-wu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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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2009 postreply
1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