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依人 ZT 作者:苏 炜

来源: hairycat 2009-01-21 16:21:2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0023 bytes)
它会死的。——它会死的?

夏日一场雷暴雨,在校园前面的马路边积出一汪汪的浑水。想到今天是女儿的生日,便匆匆离开办公室,赶往接送女儿的夏令营去。不想远远地,看见路边的积水上挣扎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个美国路人站在旁边,正在踌躇观望。走近前去,我发现是一只小鸟在水中扑腾,没由多想,便弯下身去,伸手从水里捞起那个小身子,把它轻轻放到旁边隆起的树根上。——噢,这是一只被风雨打落的刚刚出生的小雏鸟,湿漉漉的身上光裸着,还没长出毛来。——它会死的,它会死的。那位路人似乎不忍细看,喃喃着转身离去。我放下小鸟,转身急急跨过马路,耳边似乎才分辨清楚那位路人刚才嘟囔着的话音:它会死的。——它会死的?心里咯噔一下:哦,我把它从水里救起来,难道就这样让它冻饿死去么?我犹豫着停住步子,抬头四望,侧耳静听,似乎并没有听到四周有鸟妈妈着急寻找孩子的鸣叫声。我思忖,小雏鸟只会爬,不会飞,哪怕此时它的妈妈就在附近的巢里,也对救助它无能为力的。——原来,只是这么一场普通的暴风雨,大自然里就会有多少孱弱的生命受到生死威胁啊。这么一想,我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就此掉头离去。我转身走回去,弯腰拾起那只小雏鸟,把它包裹在我的衣襟里,护在掌窝中。小雏鸟显然冻冷多时,浑身颤抖着,被我掌上的体温一烘烤,竟然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发出了嘤嘤的愉悦的声音。

我那时其实没有仔细想过,由此,我需要承担起对于一个小生命的并不轻松的责任。

“端端,今天是你十岁生日,爸爸要给你一个很大的惊喜。”

“……可是爸爸,你昨天已经送给我礼物了呀!”

“这是比昨天送的礼物,更大的礼物。”

当小端端看见我临时放在车座上的小雏鸟,她欢叫起来:“哎呀,太好啦,爸爸,这是太特别的礼物啦!”她伸手要逗小鸟,可是马上又缩回来,皱起了小眉头,“哟,它怎么这么小?爸爸,这样会杀了它的!——它会死的!”

“我们要养活它,把它送还给它妈妈。”我郑重地说,“端端,你喜欢这个礼物吗?”

“喜欢。爸爸,可是我们得马上去找我的好朋友凯丽,她比你懂。”端端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好,让我来保护它。”

新孩子

我才明白,刚才那位美国路人,为什么会踌躇不前,袖手观望。

我开着车,端端用自己的体温烘暖着小鸟,按照她的要求,先行来到了她的好朋友——一位从小就喜欢观察自然和小动物的女孩子凯丽家里。惊喜过后,就是长长的忧虑。凯丽的妈妈告诉我:这里的人都知道,养护一只刚出生的小雏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马上给当地的几家动物医院打电话,听到的都是一片推搪、拒绝的回音。几经周折,她总算帮我查询到一个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电话,留下了求助的录音。傍晚,我刚刚为小鸟安顿好它的新窝——在一个鞋盒子里铺上厚厚的捏皱的纸巾为它保暖,暖过身子的小鸟,已经向我张开黄口大嘴,哇哇哇地讨吃了。“你现在就是它的妈妈,”电话里传来了那个保护野生动物组织一位年轻女士的声音。她告诉我:一般说来,自然状态下出生的小雏鸟,也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存活率;而由人类救护回来的小雏鸟,同样有百分之八十是难以成活的。“为什么?”我心里一震。“刚出生,它生存的能力实在是太弱了。你做了一件美丽的事情,”这以后的通话中,她一直使用着英文里这个“beautiful”的字眼,“但你要有心理准备,刚出生的小鸟,最重要的就是保暖,在冷水里泡了这么半天,这只小鸟很可能活不过今天晚上。”“如果……它能活过来呢?”“从现在开始,每天日出之后、日落以前,你需要每十五分钟喂它一次。”

“十五分钟?”我大吃一惊,以为听错了,“是五十分钟,还是十五分钟?”

“是十五分钟。”她笑了起来,大概是不想就此把我吓住,又说,“至少是半个小时一次吧。不过,开始几天,必须要给它喂虫子——你就从地里给它找蚯蚓吧,刚出生的小鸟,需要很多蛋白质,只有虫子它才能消化。”末了,她又再一次提醒我,“不过,它会要吃很多的,你要有心理准备。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打电话问我,我很乐意,抽空去看看你的新孩子——如果明后天,它还能存活下来的话。”

放下电话,我呆愣了片刻。——新孩子。她一口一个“new baby”——新孩子。现在这只小鸟,真的成了我的新孩子。妻这时候正在北部一家大学教中文暑校,我本来就担着“既当爹又当娘”的角色,如今,女儿之外,又多出一个——新孩子。我这才把哇哇张着嘴讨吃的小雏鸟捧到手里,仔细端详起来:哦呀,原来它是一只形貌如此丑陋的小鸟——光秃秃的身子小得不成比例,仿佛只剩下一个尖尖的嘴巴和一个尖尖的屁股,爪子却其粗无比,收拢在瘪肚子下像两张大犁耙——它不会要长成一只凶横的鹰鹫吧?老天爷,十五分钟!我需要每十五分钟就让它进食一次!一命所系,我,可不真的成了这个样子怪异的小家伙如假包换的新妈妈了么?

不过,我心里也暗暗赌了一口气:我不相信,这个被我救起来的小生命就这么不堪一击,熬不过今天晚上!我以为过多的条条框框是美国这一类专业人士的庸人自扰——往常在中国乡村,用米汤、用谷粒救活喂大的小雏鸟,不是所在多有么?
 
“饿狼”

不敢怠慢,我赶紧拿出全套家伙,冒着小雨,开始在院子的四周土地里挖找蚯蚓——那小鸟救命的母乳。下过雨的湿地,往常只要一翻弄就可以看见蚯蚓的蠕动,怎么现在,像是全跟我捉起迷藏来了?我拿着小铲子和玻璃瓶子,把院子四周的湿土挖了个遍,零零落落,三根五根,一条条无辜的蚯蚓被我捉拿归案。我设好了专用的案台,随时为我的鸟孩子伺弄食物。“劝君莫打三春鸟,鸟在巢中盼母归。”我真不知道,真实情景里的鸟妈妈,是怎样在巢中把一群时刻张着大嘴的鸟孩子喂大的?眼前只是半握大小的雏鸟而已,可我分明感到,我喂的不是一只鸟,而是一头狼,一头饿狼。——什么“十五分钟”?随时随地,只要听到任何动静,它都要呀呀呀地张开黄口大嘴,跃动着身子向你讨吃,并且吃相疯狂、丑陋,时时恨不得要把我捏着虫子的指头都一古脑儿吞咽下去。

“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从那个狠命跃动身子讨吃的小生灵的饥渴里,我听到了一个生命和那个“百分之八十”的死亡巨影格力较量的心跳声和脚步声。我在第一晚的守候里并没有遵循那个“日落停食”的规定。我知道浸泡过冷水的小雏鸟,急需补充它“to be”的卡路里和蛋白质。它落脚在我家吃的第一顿晚饭,是一顿延续四、五个钟头的、由十几条蚯蚓撑台的生命盛宴。

第一个长夜度过——“我们”获胜了。一大早,小雏鸟就从凌乱的纸巾丛中向我伸出它嘎嘎欢叫的大脑袋。电话里传来那个名叫“建”(Jen)的“鸟姑娘”——这是端端的称呼——的欢呼声。“He made it!—— 它做到了,你也做到了!本来我以为,刚出生就泡过冷水,它肯定活不下来的——你做了一件美丽的事情。”她又这么说,“不过你得小心,头一两天的喂食,丝毫怠慢不得的。”

“嗷嗷待哺”这个成语一下子具备了如此真切的压迫感,在我心力俱疲的头几天里,它成为始终重压在我心头的“生存焦虑”。那个鞋盒子居所于是也就成了我随身的“背篓”,无论我开车出外,上办公室做事,都得随时“背”上我的鸟孩子,牢记着“每十五分钟”的喂食指令。幸好是暑假,时间上和精力上都经得起如此“奢侈”的折腾;也幸好是单人办公室,小家伙吃一顿拉一回的,屋里弥满了鸟粪和坏死蚯蚓的腐臭气味。更万幸的是,素有洁癖的太座夫人恰好出门在外,不然,看我这身上、手上则随时污渍斑斑、异味袅袅的怪样子,简直有点太……那个啦。

住家周围的土地很快都被我挖地三尺,搜尽哪怕细丝儿大小的蚯蚓,连同办公室周围树底下的湿地,也被我翻了个遍。小雏鸟边吃边拉,胃口越来越大,往往一顿饭就可以吃下两三条切碎的蚯蚓——而这是每小时至少两顿以上的供应!很快,这种饕餮吞咽、无时无之的“高蛋白”供应,终于接不上趟了。第三天夜晚,“地静场光”的我只好拨响电话,向“建”求援。

她告诉我:可以找 钓鱼商店购买活虫子。——可是半夜三更,上哪里寻摸这个“钓鱼商店”?天一亮,就要“嗷嗷待哺”的呀!

“建”随后告知的鸟食方子,经我的略加改造后,成了我的“鸟孩子”日后生存的全部依傍。这里记录于下,也为所有爱鸟和乐意营救初生雏鸟的人们留下一张可资救急的“饭票”:三勺干狗食,三勺麦片,再加三勺泥土,用水完全泡软泡糜以后,再以一个鸡蛋搅拌混合,在微波炉热三分钟,放凉后置冰箱待用。“为什么要加三勺泥土呢?”我问“建”。“小鸟没有牙齿,初生小鸟的消化功能很弱,这是为了帮助小鸟消化。”——可不是么,小鸟爱吃的蚯蚓,蠕动的身体里就是饱含泥土的。

“建”

“手里有粮,心中不慌”。有了这个救命方子,我们的鸟孩子见天长个儿,两三天后开始长齐羽毛,很快就不安于他的“鞋盒子居所”了。哦,我当初,真是大大委屈我们的新孩子了——这是一只真正可以称得上美丽的小鸟呢!亮晶晶滴溜溜转着的和善的黑圆眼睛,一身丰满起来的灰黑麻花的羽毛,胸前是一片淡橘色的花点。——没错,这是一只美洲罗宾知更鸟(Robin),也叫“红襟鸟”、“红脯鸟”。家里平日就有一个权当装饰品的鸟笼,略加收拾,那就成了我们“派翠克”的新居所。——“建”在几天后登门看望了我们的“新孩子”,确认了它的知更鸟种属和“他”的性别,我便和端端商量着,给小鸟起了一个美国男孩子最常见的名字——Patrick,派翠克。从“建”留下的文字材料看,他是一只雄性的美洲知更鸟,被暴风雨刮落到水里时大概才刚出生两三天;而存活下来的知更雏鸟,要在出生两周后开始学飞,四十天后才可以自立。“你做了一件美丽的事情。”“建”把小鸟逗弄着站在她的手指上,一边赞叹着,一边叮嘱着新的注意事项,“他很健康,状态极佳,都知道小雏鸟难养,不可能比这做得更好的了。”

这时候,我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名叫“建”的美国姑娘:结实硕壮的个头,脚蹬一双翻毛工靴,穿着一身带绿圈图案的T恤,显然因为常年置身野外的缘故,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上遍布浅浅的汗毛,眉宇间显出一股子“假小子”般的英气。她告诉我们:她确是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专家,但这却不是她的日常职业。她是花的业余时间,心甘情愿投入这个无报酬的工作。“我家里养了三条流浪狗,五只流浪猫,两条受伤的蛇,还有,”她领着我和端端来到她的贴着绿圈标志的越野车前,一呼拉从后座里拉出一个笼子,让我们大吃一惊:里面关着两只呲牙嗥叫的尖嘴土拨鼠,“这是一个土拨鼠的家庭,过马路的时候,它们的妈妈被汽车轧死了,还有一只受伤的,现在养在我的家里,这两只出生不久的,我得带着它们上班——因为随时要给他们喂食。”她从笼子里抓出一只尖嘴长尾巴的家伙给我们看,那两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便发出尖厉的呲叫,张嘴要攻击她。“建”也不害怕,抓着野鼠,告诉我们它在哪里受的伤,怎么慢慢养好的,准备什么时候就把它们放生。她俯下身对端端说,“我在比你年龄还小的时候,就开始和野生动物做朋友了,我希望你也能一样。”端端连连点头,瞪大了她的黑眼睛,仰望着这位“小动物的大朋友”,“……受伤的小动物,有没有人类的帮助,结果会很不一样。你看,你和你爸爸做了一件多么美丽的事情呀!”

越野车离去,“建”从此成了我们小端端的偶像。她的每一句话都成了关于“派翠克”的圣旨,并且熟记了“建”的手机号码,随时请求指示。“她多棒啊,她家里养了三只流浪狗,五只……”她向她的好朋友们介绍“派翠克”和“建”,逢人就这么说。

“新妈妈”

“派翠克”认我,粘我,他知道,我真的是他的“新妈妈”。

自从他变得羽翼丰满以后,喂食的频率从十五分钟、半个小时逐次递减,只是,开始不甘于自己一个“人”呆着,独自在笼子里熬腾时光了。只要我一在凉棚出现,他就要发出唧唧啾啾的烦躁叫声,闹着要出来找“妈妈”。每次放他出来喂食,他就要跳到我的肩上、头上,长久停留,再不肯回到笼子里去。于是,漫漫夏日时光,为着不让小派翠克独处寂寞,我和端端都把自己午后的活动,尽量都安排到了屋后这个带纱窗的凉棚里。我发现,每逢我读书读报,身体窝坐着,小派翠克最喜欢呆的地方,是我的左侧心窝口——大概那是当初,他刚从水里被我救起来时暖过身子的地方。也许是烘暖的体温加上蓬蓬的心跳,给了他一种特别的安全感?窝在我放在胸侧的巴掌里,他总是半眯着眼睛,嘴里发出惬意而细微的咕咕声,舒适地假寐着。以后,我就干脆常常把他放在上衣口袋里,“驮”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忙东忙西。不管窝在沙发看电视,趴在桌上敲电脑,他会不时从口袋里抬起头来,定定望着我;再从口袋沿口探出头去,静静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小鸟依人”。第一次,我对这个成语有了最窝心、最贴切的体味。

“孩子”一天天长大了。我和我的女儿端端,一起照看着我们共同的“孩子”派翠克——她有时把派翠克捧在手里,“妈咪”长“妈咪”短的跟小鸟说话,我便赶紧“让贤”,把这个“妈妈”角色出让;没想到,有时候,甚至连同从北京来探亲的岳父母,也加入了这场辈份混乱的称谓战,“宝宝”出“宝宝”进的,同样把小派翠克当看自己的孩子看待了。一家人,为着派翠克的出现,忘记了辈分尊严,也忘记了日常琐屑,增加了忙碌,也增加了笑靥。有时捧看着怀里这长成小拳头大小的小不点儿,想:别看这只是一个微末的生命,她来到这个嚣攘的世界上,却给这些号称万物之灵的大活人们,带来多少的欢欣、多大的乐趣啊——简直连世界的意义,都由此而变得鲜活丰富了!原来,每一个生命自身,也许并无价值和意义可言(派翠克在我的掌窝里滴溜溜着他的小圆眼睛,他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么?),生命的价值与分量,正在于它是相对于其他生命而存在的——它能给别的生命带来意义,它就递增、叠加了自身生命的意义。就此而言,人和鸟的生命是等值的,这个生命和那个生命也是等值的,它们互为参照,同样都是界定这个世界的价值和意义的存在物,参照物。——哦哦,这么说来,派翠克,简直是带着上天的使命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那是造物主,让他昭告我们生命意义的别样思考呢!

人鸟越加相依,我的心头就越是投下阴影——我发现自己已经真的像牵挂自己的骨肉一样,日日时时为小派翠克牵肠挂肚。一家子老嫩,都恨不得随时把小派翠克捧在心窝窝口,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甚至连同大狗亮亮,都不时用又嫉妒又爱怜的眼光,偷偷瞄两眼“狗老爹”手窝里那团可口的小肉肉了。不由得就生出这么个念头——恐怕,派翠克真的要像我们亮亮一样,成为这个家庭一个永久的新成员了。而这,却是我从一开始就提醒过自己和端端的:把小鸟救活、养大,我们是要把他放回家——放回真正属于他的树林和天空的。

我开始帮助派翠克练习飞翔。屋后带纱窗的凉棚正是天然的演练场,我把他托在掌窝里,往空中一抛,他便张开刚刚长全羽毛的小翼,在空气里使劲扑打。刚开始距离不足盈尺,渐渐就开始凌空翔降;没几天,便可以从我的肩头一跃,飞上凉棚悬挂着的一个烛台上了。那以后,除了喂食,我发现他就常常愿意高高地站立在那里,从俯角打量这个世界,同时开始长久地、细细而贪婪地,张望着外面的蓝天、绿野。有一天,好像是为了提醒我们什么似的,我们出落成一只俊俏的红脯郎的小派翠克,站在那烛台上唧唧啾啾地向外张望,甚至把外面林子里一只大概是异性的黑鸟都招引进来了。——怎么,是“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还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求友的,还是求偶的?只是,按照“建”留下的喂养指南,知更鸟从出生、学飞到能够独自觅食、野放生存,大约需要四十天时间。“还有日子呢,你们急什么!”我把黑鸟送走,对着掌窝里的派翠克嘀咕,其实是安慰着自己和端端。——然而,他才在我们家里呆了不足两个星期,人鸟之间已经变得这样难舍难分,四十天……?

我真的难以想象。

出走

果然,毫无思想准备,那个傍晚,派翠克突然就飞走了。

因为看着他扑翼学飞之后,凉棚日渐变得窄小,我便试着把他领到户外的草地上,在绿野青空间舒展他的翅膀。在此以前,他在空阔间还有点胆怯,翅膀扑楞楞的,升不高,飞不远,顶多从草地飞扑到秋千架上,手一举,他又飞回来了。这天午后闷了大半晌,见日头西斜,凉风习习,我便又把他引到草地上学飞。没料想,刚从我的掌窝脱出身子,哧溜一下,他就腾飞起来,掠过头顶,飞过树梢,飞向高高的房顶了!我惊叫一声:“派翠克!”慌忙拉过梯子上房,轻唤着向他伸出手,他远远扭头看看我,纵身一跃,干脆飞到院外的大雪松树梢上了!

“派翠克飞走了!”下面的一家人早炸了锅。我一脸灰败的从房顶爬下来,端端哭着用小拳头在背后捶我打我,呜呜呜的抱着姥姥姥爷痛哭,哭得小身子簌簌直哆嗦。 “派翠克!我要你回来!”她泪眼模糊的朝着雪松顶上的小鸟叫唤,哀求,“派翠克,请你回来……,请——!请……!”梯子搬过去了,放着虫子、面条的小碗端过来了,老老嫩嫩的围在树下高呼低唤,俺大老爷们的驮着微微发福的身子,大熊猫一般的攀到了树杈高枝上,眉目传情,声音抖颤:“派翠克,你还是回来吧……”——可是不管用,人家小王子不赏脸,黑眼珠子朝你溜溜,你爬上一节,他就跳上一枝,就是跟你离着丈把距离的藏猫猫,你再多踩一脚就要成为空中飞人,他,可就真要凌霄而去了……

“爸爸,我恨你!”我带着七抹八道的满脸划痕从树杆上出溜下来,被泪汪汪的端端用英语说的“恨”字,吓了一大跳。“爸爸,你不能把派翠克叫回来,这个家,我不想呆了!我要去找他!”啊呀,为了小派翠克,十岁的小妮子竟然说出了“离家出走”的重话,头一扭,真的噔噔噔的甩开我,跑远了!——小端端有点失态了!平素,她并不是一个任性胡来的孩子呀。她一家一家地敲开邻居的门,向她的好朋友哭诉着自己的不幸。我追过去,她背过脸不理我,劈劈啪啪甩着小胳膊往前走,我装着要发火,大吼一声:“端端,你给我回来!”她愣愣地看我一眼,止住步,回身扑到我怀里,哇哇哇哇的,终于放声号啕起来。

“呜呜呜呜,我不要派翠克走!我要派翠克回来……”

我紧紧搂着那个抽搐着的小身子,眼角有点发酸。

天黑下来,站在雪松顶梢上的小鸟身影,终于化进瞑茫黑雾里。

“端端,爸爸告诉过你的,派翠克长大了,就要让他飞走的……”

“可是他还没长大!他还不会自己吃饭!你要害死他的!呜呜呜……”小端端越哭越伤心,越哭越理直气壮,“我要给建打电话!建一定要批评你的!”

谢天谢地,总算还有一个“建”——一个救星、一根救命稻草、甚至——一位心理大夫。小端端果然给她的偶像拨响了电话。伟大的“建”不知道拥有哪门子独门神功,竟然说着说着,就把鼻涕眼泪稀里哗啦的小公主,说得咯咯笑了起来。

可是,派翠克真的走了。这一晚,屋里灯不亮,灶不热,饭不香。一家子全都像神魂出了舍,都悬挂在屋外那雪松高枝上了。端端泪眼惺忪地收拾着凉棚里她给派翠克准备的各种小玩具,我一打开冰箱看见那盘精心调制的“救命粮”就心酸。呆坐着,直想落泪。屋子里似乎带着一种风雨洗劫后的满目疮痍,两位老人哄着满脸挂满泪痕睡去的孙女儿,坐在灯影里长吁短叹——真是漫漫长夜,长夜漫漫啊。

“鸟人”

忽然想起多年前亲闻的一段人鸟故事——这故事,据说感动过大学者钱钟书夫妇。

我的一位忘年交——北京中国社科院一位老学者(当时尚在中年),在一个早春寒冷的日子救起了一只受伤的麻雀。从此,这只麻雀就成为他形影不离的最亲密的伙伴,每天陪着他读书、写作、散步、睡觉……。他的好几本大部头著作都是为这只小鸟而写的——因为他发现小鸟最喜欢藏在他握笔的空拳内,随着他簌簌抖动的笔杆在拳窝里眯觉,他为此常常乐得写作终夜。如此这般的几年过去,世情由乱而治,房子由小变大。就在他换了新房、买了新冰箱的当口,因为冰箱启动的电流声惊了小鸟,那麻雀哧溜一下就蹿出窗户,飞跑了,消失了,从此无影无踪了!那几天,他茶饭不思,失了魂似的天天站在阳台上,伸手仰天呱叫,呼唤那只连名字都没有的麻雀归来。朋友们都以为他疯了。结果,皇天不负,憨人有福,两天后的一个傍晚,他还是那样茫然地伸手向空中呼唤着,那小鸟忽然自天而降,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翩然降落在他的掌窝里。——弦动钟鸣,一家人欢天喜地。从此门窗严闭,小鸟更成了掌上明珠似地娇宠着、呵护着。他却因之平添了一桩心事,逢人就叹息:鸟寿短于人寿,设若鸟儿死在自己前面,怎么办?然而,乐极生悲的故事,似乎紧随着那新房子、新冰箱而来。没多久后,好像是新冰箱出了什么需要修理的毛病。惦记着上次的教训,他先把小鸟安顿在这边屋里,赶紧掩上门,准备开始劳作——万万想不到,小麻雀根本不乐意自己呆在屋里,他刚转身,小鸟就紧随而来,就是这么一个“赶紧掩门”,天哪,他自己竟然就把飞临到门框边的小鸟,活活用门轧死了!看见麻雀滴血坠地的那一刹那间,他痛彻心扉,几乎要在鸟尸面前昏厥过去!他为此大病一场,久日卧床不起,决定要把冰冻在冰箱里的小鸟“遗体”(这是那个倒霉的冰箱第一次派上真实用场),制作为永久保存的标本。可是,此时正值文革后期,兵荒马乱的,上哪里可以去制作这个“永久标本”?据说,好像就是钱钟书夫妇亲自帮的忙,他和妻子找到了半瘫痪状态的北京自然博物馆。博物馆的专业人员一听说这个劳师动众的“标本”任务,都以为标本活体是只什么名贵种属的金鸟银鸟,一听说只是一只无名小麻雀,他们吹胡子瞪眼睛的,简直觉得像是遇见了一对疯子一样!——“专业”的大门,就这样关上了。此事后来又经过了许多周折,若干年后,我在他的书房架子上跟那只闻名遐迩的小鸟照过一面——那是用福尔马林泡在实验试瓶里的一个比拇指头略大的小小身影。据说他已立下遗嘱,这个小身影将会在他终老后,随同他一起火化归葬,人鸟一同羽化升天……

……我在哈佛大学冰雪茫茫的冬夜,听着来访的这位学者讲述自己的鸟故事,说到伤心处,他竟嗷嗷放声大哭起来,“鸟人!大家都开玩笑把我叫做鸟人!可是如今,我真的成了《水浒传》里骂的那个‘鸟人’啊!呜呜呜呜……”

人鸟相依——其实,世界得以界定、存活的自然生物链条,本来就是这样环环相扣、物物相依的啊。

一时之间,我理解了那位爱鸟的忘年交的痴心痛楚——从前因为爱狗,我和妻曾自嘲“狗男女”;现如今,我觉得自己也成了同一样为鸟神伤的“鸟人”。身外的夏夜,只觉得一片冰雪茫茫。

天没亮就听到窗外鸟鸣鸹噪,我知道自己一夜没睡安稳。朦胧中听到一个声音在叫:“派翠克回来了!”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更埋头睡去。没想到,持续的尖叫声,刺破了黑甜睡乡:“爸爸爸爸!派翠克回来了!真的回来了!”跳起来光着身子就冲出睡房——天哪!还没看见身影就满屋听见了唧唧啾啾的熟悉鸣叫。岳母大人一身朝露,一脸笑盈盈的走进来,乐颠颠说道:他他他——老人发不出“派翠克”的英文名字——他饿坏啦!我一大早就睡不着,好像听到小鸟在耳边叫。爬起来出门去,走到那棵大雪松找他。你昨晚不是在树下留下一小碟碎面条吗?我一眼就看见他在上面的枝条跳上跳下,可是自己又不会啄吃,我便手拎着面条逗他下来,这不,他一下子跳到我掌心里,我就把小家伙逮回来啦!

——噢噢,雨过天清了,冰雪化了,太阳出来了!笼子里,小家伙已经被岳母喂过了,正上下蹦跶着唧唧啾啾的闹着要出来找我。小端端先抱住姥姥亲了一大口,然后从我手里捧过小派翠克,噗噗亲个不住:“妈咪再不让你走了!妈咪再不让你走了!”又忙着打电话把周末正睡懒觉的“建”翻起来:“派翠克回家来了!他真的回来了!”我这个让了贤的“妈妈”赶紧回身去找照相机,手舞足蹈的,像中了什么头彩。我要把这个日子定格下来——把我们合家的欢欣记录下来,把我们失而复得、去而复返的小派翠克的身影永远存留下来!

“端端,来,抱好了派翠克,笑一个……”

不用说“起斯”,女儿早笑成了一朵飘飞的云霞。

“物性”

那真是派翠克和我们度过的一段最甜蜜的时光。

小家伙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不知道雪松树梢顶上那个孤伶伶的长夜他是怎么打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的孩子,遇过鹰鹫、见过蛇虫、遭逢过虎狼么?一定是懊悔不该早早就逃家,四野黑森森的风寒露冷,好生怕人、好生难过吧?每次给他喂食,看着他收紧翅膀恨不得把我的指头啄下去的狼吞虎咽样子,我便絮絮地数落他,他也就那样滴溜溜着小眼睛,静静听着“训导”。“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知道,这只是自己一种心情的投射。也许,正是那无边无涯的黑森空茫,青枝绿叶间的山岚水气,方才识得了真实的世界——找到了独立寒枝的孤高,羽翼拍飞的空旷,嘤鸣相求的自得自在哩!

那几天,一家子老嫩似乎想把失踪一夜的牵挂,双倍地还给派翠克;派翠克也似乎也想把冒失出走的歉疚,用自己加倍的贴心可人弥补回来。我的肩头于是成了他固定的“高枝”,进进出出,高低上下,我读书,我做事,我电视,我家务,他总是细脚伶仃的峭立在那里,傍着我的脸颊守望世界。——那样的形象组合,也许,酷似电影里、小说里那些肩头立着鹰鹫的土匪头子或黑帮大佬?只是欠了点尺寸,肩头上和我浑然一体的红脯知更鸟,或许,更像是一根乔木上不合宜地长出来的花骨朵儿吧?

——我知道自己神思恍惚,又开始打偏私的主意:还是把派翠克留下来吧。笼是现成的,家是现成的,况且他也真的自由过了自己再踅回家来的——大狗亮亮,你就打算添一个尖着小黄嘴跟你一样好吃争吃的小弟弟吧!

“建”在这时候,适时地打来了电话。她很高兴出走的派翠克知道饿了,能最后回到家里来,“不然,才出生不到两周,他独自存活不了的。”端端怯生生地问她:建,你说,派翠克不走了,行吗?我们很爱他,他也很爱我们——你说,行吗?我拿过了另一个话筒,听到电流声那头,“建”的果然温婉得像一个心理大夫一样的声音:他是一只野生的季候鸟,他每一年需要来回飞越半个地球呢。你高兴,你知道他会高兴吗?他不高兴,你一定也不会高兴的——对不对?……我悄悄退出了这场对话,知道自己脸有赧色。派翠克呢,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只知道在我身上撒娇放肆,一忽儿从我的肩头蹦跶到脑袋,在脑门上金鸡独立,又从脑袋一蹬腿飞到灯架上,凌空噗的撒一泡,再打一个弯儿飞回来。

可是,不消几日光景,小鸟依人的派翠克,果真就“翅膀硬起来了”。连续的饕餮饱餐以后身形更变得硕壮,我的肩膀只成了他的起飞平台,每次在凉棚里展翅,腾的一下,他都要把身子直直撞向那透现着蓝天白云的纱窗上,直撞得连连倒头坠地却仍旧锲而不舍的,看得我心生怜愧。我心里明白:再温馨的牢笼也是牢笼,外面的风雨世界才是他们可以安顿翅膀与灵魂的家园。——小派翠克是在用他的“行为语言”,向我昭告他飞向自由、飞向蓝天的决绝之念呢!

“养之有道”。古人这么说过的。那几个晚上,斜靠在灯下读书,看着日落后饱食了的派翠克,就那样半眯着眼睛伏在我的胸窝口上假寐,我想起许多先贤遗教,也想起当初为鸟儿几乎要焚心自抉的那位忘年交的锥心痛楚,便轻轻念起了欧阳修那首著名的《画眉鸟》:“百转千回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对的,郑板桥也这样说过:“平生最不喜欢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物性”。我想,敬惜生命,首先是需要敬惜每一个生命的“物性”吧。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当今世界各个文明、种族、宗教中最具有普泛性意义的共同价值。我们的文明人类,什么时候,也能把这一“普泛价值”,普泛于万物——不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物”呢?或许,这是一种“文明的乌托邦”?——所谓“文明”,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其实就是建立在对他种“物性”的役使和征服之上的。看来,人类心性的彻底解放,真正能摆脱郑板桥所说的“一笼一羽之乐”,还是一条迢迢而遥遥之路啊。

夜里,我郑重告诉端端我心里的决定:一个半星期以后,我们需要出一趟远门,那大概也是派翠克可以独立寻食的日子,我们要让派翠克“回家”——为他举行一个隆重的放飞仪式。

“你飞吧!”

“姥姥姥爷,我可能会有一点难过——可能。”她把中文极力咬得字正腔圆,“但是,我不会哭的,我一定。”那几天,每回谈起放飞派翠克的话题,端端总是这样一本正经地安慰老人。因为两位老人对端端那天的失常失态记忆犹新,“哭得小身子浑身都在抖”,更成了他们反对我的决定、留住派翠克的最有力的理由。端端便一本正经拿出“建”教导的真理出来说教:派翠克是知更鸟,知更鸟是能、能飞出地球去的季候鸟 ……——你们知道“地球”吗?知道“季候鸟”吗?

末两个词她说的是英语,姥姥姥爷自然不懂。

我按照“建”的指点,一如遵循伟大领袖教导,默默开始对派翠克进行无产阶级“再教育”:延长了往常的喂食间隙,把食盘和水放在那里,让他饿了自己学会啄吃,懂得使用自己黄头小嘴作为劳动工具;从后山上采来野生覆盆子和蓝草莓,一如当初文革吃的“忆苦思甜饭”,让他开始品尝野果野菜的滋味;从宠物商店买回来专供喂野鸟用的小米谷粒,以改变他“五谷不分”、 “饭来张口”的小少爷旧习;特别是,在碟子里盛上泥土,把他最爱吃的蚯蚓段段深藏在里面,好让他学会沙里淘金,按劳取酬,不劳动者不得食的阶级真理。这最后的真理,他是费了老鼻子劲才领会掌握了的——那是他能够独立觅食存活的指标性依据——小派翠克离开我们单飞的日子,真的逼近了。

电话里请示过“建”,伟大领袖点了头。

那天下午,阳光灿烂,万里无云。——这里使用的,是记述所有隆重庆典所采用的官式词汇。在派翠克出走回家的两周后,也就是在我把他从那一汪浊水里救起来的四、五周以后,我们选择了一个周五——我们原定出门北上、到明德暑校探望孩子妈妈的日子,把下午三时,定为举行“派翠克先生放飞仪式”的官方时间,并知告了这一个多月来关心牵挂他的各方亲朋好友。端端的好朋友凯丽带着她的妈妈、舅舅一家子,连同一捧小鸟爱吃得蓝草莓,最早来到了。姥姥姥爷早早就把派翠克的“大鸟笼”——这些日子他呆着讨吃、练飞、淘气的大凉棚清扫干净,我为他喂食了最后一顿饱饱的蚯蚓大宴,然后,忙前忙后的,开始给他小少爷跟他的各位“妈妈”们,合拍“毕业照”。

——难过吗?有一点小小的难过。端端也许会再一次失态,今晚也许会再一次失眠。但凉棚里填满的,似乎是比往常更加轻松欢快的喧笑声。

——不忍吗?更有一种大大的不忍。怕他想我们,怕他不习惯独处,更怕他经不住窗外世界的风雨雷电,因离开我们而造成人为的夭亡……等等等等。

还来得及的,可以有一千个理由把派翠克留下来,并且留下小鸟的你我没有痛苦,只有欢快。但是,这是一个在“爱他,就要囚禁他” 和“爱他,就要还给他自由”之间的选择。这既是常识与权力之间的选择,也是权力和精神之间的选择。这个选择其实触及到人性的最深的根基,“普适”于今天的父母与子女,皇帝与子民,国家与社会之间,这才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to be or not to be?”——“生存与毁灭?”的要命选择啊。

三点整。那位因为堵车姗姗来迟的同事朋友是等不得了。派翠克先生从出生到成年的毕业礼、成年礼,容不得怠延。四野鸟鸣,林幽。耳边似乎一时鼓乐齐鸣——有一道流淌着花香鸟语的生命的静谧之流,在另一个维度的某个深稳处,轻轻歌咏着,我们拥着派翠克,来到了户外的草地上。

还是像最早从浑水里把他抱起来的时候一样,我把已然出落成“浊世翩翩一公子”的红脯黑脖的派翠克,用巴掌护在我的左胸窝口——那是他最爱呆着的位置。我低头轻轻告诉他:你长大了,可以自己出远门了,如果还有牵挂,就常常回来看看我们。他滴溜溜着他的小黑眼珠静静看着我。我又把他交到姥姥手上,交到凯丽手上,最后,再交到端端的手上。

端端轻轻吻着小鸟,眼里噙着泪光,中英文夹杂的喃喃话音,低得只有我才能约略听见:派翠克,我会想你的,常常回来看姐姐,看姐姐……。——她忽然从“妈妈”成了“姐姐”,就像她平常对她的大狗弟弟亮亮说话一样!她果然把派翠克送到了亮亮跟前,摇头摆尾的傻亮亮根本不知就里,“亮亮,跟你的小弟弟,说声再见吧!”

我听见最后这句话,是站在背后的姥爷说的。

“爸爸,你也吻一下派翠克吧!我知道你最爱他。”端端把手举向我,我拂了拂手;她把手举向天空,慢慢张开了巴掌。可是派翠克并不飞走;她回过头向我请求,我说:让他自己飞吧。

“你飞吧,你飞吧。”端端轻轻对着派翠克说。派翠克好像一下子醒过神来,扭转头看看我,又看看头顶,头顶,就是那片他眺望过无数回的水蓝水蓝的天空。他猛的把腿一蹬,拍动他的掀天大翼,向着那片深湛水蓝,逍遥而去。

端端紧紧搂住我,“爸爸,我不会哭,我不会哭……”

我抚着她的头,笑笑:“想哭,你可以小声哭一会儿,声音一大,就把派翠克吓着啦……”

派翠克的身影,消失在后山黛绿的林影中。

端端和她的好朋友凯丽相拥着,两人无言落泪。

我没有落泪。听见落霞流光里那道静谧歌咏的深稳之流,在心底的澄明里,默默流淌。

记毕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耶鲁澄斋

小记:

派翠克离家单飞了几天以后,曾经回来看望过我们两回。姥姥说,一次他飞回到后院的秋千架上,唧唧啾啾的唱着;一次飞回到凉棚前的晾衣绳上,跟姥姥打过招呼,大概见我和端端不在,就飞走了。那几天,我们正在北部佛蒙特州的大山里。等我们回到家里,天天早晚在后院草地上等待和呼唤派翠克的身影,青青草地之上,就只剩下那片水蓝水蓝的天空了。一家老嫩确乎天天都在想他,惦挂他。这几天山上的叶子红了,端端对我说:派翠克一定是飞往南边找他的妈妈和朋友去了。“建”告诉过她的,知更鸟一到秋天就往南飞。明年春天他会再回来看望我们的,并且很可能就把他的家,安在我们后院周围的树林里。“——可能的,可能。”她这么认真地咬着中文字说。

就在提笔完稿的昨天,发生了一件小事:妻子下班回家,发现一只小鸟飞进了凉棚,赶紧把门掩上了。她对派翠克没有印象,便往我办公室的电话里留了个录音:快回家来,可能是派翠克回来看你了!端端放学回家,听妈妈一说,欢天喜地跑到凉棚,发现飞进来的只是一只小灰鸟,不是派翠克,便要把小鸟放走。妈妈说,不等爸爸回来看看么?她说:爸爸说,小鸟就该让它飞走的。它着急,就让它早点飞走吧!

她戴上我干花园活用的黑手套——怕小鸟啄她,把受惊的小鸟捧在手里,在那片送走派翠克的草地上,把它放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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