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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kangqilang 2009-01-06 13:40: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31 bytes)

诗以立意为主,如果为了合律而以以词害意,这是千万不可为的。在这方面前人已有先例。如崔颢的《黄鹤楼》就是明证。这首诗“黄鹤”再三出现,而且一、二句同在一个位置,第三句除一字外全用仄声,第四句“空悠悠”又是三平调,而且不顾对仗,首联与颔联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写法。只有颈联与尾联才基本合律,实际上是一首古风式律诗。但它立意高雅,意境深邃,气慨苍莽,感情真挚,尽管不合格律,但仍是千古传颂的不朽之作。李白曾有”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说法,并有摹学《登金陵凤凰台》诗为据。而宋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则评论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第一的诗可以不合律,那么就正如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中通过林黛玉之口所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古人尚且如此,今人就更应当有点灵活性了。但是突破格律只应是偶而为之,不能经常出格;否则,干脆写古体诗好了,或者索性叫顺口溜,不要硬充五律或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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