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有没有想过,陈述这个事实的目的是什么?金笔说:

回答: 平心静气,我们谈谈 “杀婴” 现象金笔2007-10-24 07:53:59

“母亲有这个权利”“杀婴有一定的合理性——存在即合理”你还觉得这只是陈述吗?

所有跟帖: 

我没有这么想,也不会这么想。 我想的是, -sanfengzi- 给 sanfengzi 发送悄悄话 sanfengzi 的博客首页 (384 bytes) () 10/24/2007 postreply 09:42:50

请看楼下为人父的帖。我们讨论的不是当时该怎么做,而是现在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22 bytes) () 10/24/2007 postreply 10:05:03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