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事我能理解历史环境。但是,你以自己的外祖母定论:

“由此可见,母亲杀婴现象在中国社会,甚至世界各地是有一定普遍性的”--完全是没必要的,也是不负责任的,甚至是非常荒谬的----对绝大都数生一堆子女、省吃俭用、苦苦营生的中国的母亲--是绝对的不公道。

我认为金兄是不够理性的,使该应该向中国“普遍”的没有杀婴的母亲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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