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我的系列的这些题目基本上与我写的东西没关系。我的系列的主题是什么?你得从第一篇开始看。如果你嫌烦,不看拉倒,嘿嘿:-)别后悔哦:-)
上一篇讲到亚同学和阿奎那同学两位的国家理论,我觉得他们的理论有点臭,因为藐视个人权利。我从中国来,对个人权利有非常的情意结。你不是要宣扬大一统大集体吗?我偏偏反感。然后发现反感的越来越有味道。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一种政治对抗,但是革命我是没有兴趣的,我害怕流血,我对剑和抢没兴趣,对冲浪滑板美女酒有兴趣,我要享受生命的短暂的快乐。不过这种快乐的源泉,我认为根本上来自于思维的快乐。所以我不得不放弃许多获得其它快乐的时间,来做一点思考。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思考就是基于这样的起因。当然,这个题目很大,我不知道别人怎样去想牵绕其中的许多纷繁的线索,反正我觉得如果有人愿意和我一起想则上上策。我所说的那些纷繁的线索包括个人权力与国家权力、个人价值与其所处的民族的存亡、个人与其熟悉的语言世界等等有许多垃圾要扫掉也有许多思绪要理清,总的来说,我个人觉得这不是一个容易想出明确答案来的大问题,不过能在大题目中为几个小题目得出一些自以为是的比较明确的答案,到也不失为一件快乐的事。如果你喜欢思,你肯定忍不住,你会从你的思维的基础上去想,水平不同,但对于这样的问题你的思想水平不是一个需要计较的重点,因为人比人显得与众不同,不过这是虚妄的幻觉,因为在存在中,每个人(包括思想能力)都是那么地渺小,嘿嘿。
我这个系列看来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因为我觉得需要将所知道的前辈同学关于个人与国家的一些主要理论列出来,晒一晒太阳,见光不死的就拿来用,你觉得有那里遗漏了,欢迎补充。反正我喜欢你拍砖,拍得越重越显得你诚恳:-)真的阿,老祖宗那一套虚伪的假惺惺我早扔了。听上去是不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我连这个感觉也扔了。放轻松一点,同学们。
阿奎那同学的信徒托马斯主义者主张国家是有机体而不是约定的产物,强调共同体而贬低个人,这是现代自由主义所厌恶的不平等主义。人的社会被视为等级结构,好像人体一样,社会有各个不同的组成部分,各有各的功能,如果脚丫要求与脑袋一样的权利,其不奇怪?有位老兄喝地醉醺醺地说,我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他们觉得平等就是根据人的不同的天性对人区别对待,而不是一视同仁。一视同仁的提法是现代观念,是在17世纪才出现的。谢天谢地,我生长在17世纪之后,而不是之前。人的思维的提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这样的从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的提升则更为艰难,有时完全取决于造化。嘿嘿,有点迷信:-)
人的历史过程还真是一个进步的过程,钱穆说中国从来没有这个观念,是从黑格尔那里贩来的,我替祖宗脸红,干什么去了你们都?青楼?吟诗作画?哦,没有乱来,那整天想什么呢?想如何效忠皇上?贞节?孝子?奸夫淫妇浸竹笼?说到哪儿了?对了,我这么说,因为想起古代社会好像比现在更乱一些,乱好多,史书是这么记载的。人更加不文明一些。说要入侵哪个国家就入侵哪个国家,没有安定的时候。老百姓求得就是过安稳日子,好像是这样。所以强大的国家统治似乎可以给一些稳定,不过细节存疑,因为想到四海安定,但皇上随便就可以让你去干他要你干的事情,比如进宫做宫女、妃子,去边疆垦荒打仗,打你的屁股,给磕头还要带血等等,挺tnnd伤人的自尊心的。
所以反对内乱的时候就会有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主张建立强大国家。西方已是如此,比如黎塞留,整了一本《政治遗嘱》,提出把国王变成绝对统治者的目标。叹,添*****的屡禁不绝阿,奈何!他当权的那段时间就是搞打击内乱,制服贵族,建立庞大常备军,强化中央政府机器。你要说一个搞政治,只能这样去做,同学们,这样的借口听得还少吗?不过那个时代王权专制是一种新的潮流。把君主政体视为最佳政体的观点不新鲜,亚同学就有这种主张,但亚同学到是不喜欢无限制的君主政体,而是要有限的、立宪的君主政体。这里要提一提博丹同学,他写了一本《国家六书》,提出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主权权力,这是一个国家的绝对的永恒的权力,不能限制,不能分割。但是“主权”这个新概念老是被用来支持君主绝对权力的想法。让人误觉在国家的某一位置,存在着一种发号司令的权力和权利。
现代西方人可能觉得君主政体古老的不可思议,但在当时(17世纪)确实是一种新观念,得到哪些拥护理性、拥护科学和哲学的新理性主义的人的支持,认为这是最确定的政体。16世纪的法国保皇党和17世纪的英国保皇党认为暴政也比无政府状态好。不过他们当时身处内战阴影还有对战争的恐惧,这样想好象也有原因。其实,多数主张绝对统治的人并不真的认为国王应该掌握完全无限制的权力。他们可能想以此结束内乱,但如果自己受到专权的压制,态度就会改变了。
维护无限制的权威与维护无限制的自由一样难以讲通道里。这个值得后面多讨论。
16世纪到17世纪先后有一些同学比如霍布斯、巴克利和波舒哀都说权威终于自由,主权国家重于个人权力。不过也都主张权威和主权需要有所限定。
政治主张似乎常常受到思想者所处历史背景和时代的限制,面对现实的态度常常忽略了真正的理想。但是,有人要说,脱离现实的理想有何意义呢?我要说,那么没有理想的现实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觉得思考这个大问题的时候,我不能把自己设想成一个搞政治的政客来见机行事。那不是思想,那是把人的脑子当作买卖的商品处理了。
巴克利说权威来自上帝,主权不可分割;主权若被分割,就会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需要秩序;《圣经》支持君主制。但他发现,很难否定造反权利。比如按照上帝意志,国王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如果他违反了上帝的法律又该如何?又比如,说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因为这样更符合社会的利益,那么如果国王的统治违背了社会的利益又该如何?这里,我看到曙光。运用理性的论证,就不可能完全取消公民的自由!
作为一个非政客的思想者,他应该是激进的,但作为一个政客,他通常是保守的。这似乎又是一个我以后需要关注的地方。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霍布斯同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