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补充一句,走廊还是反对这种针对个人的帖子的,因为

来源: 2006-11-29 18:46:5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就算作者本人可能并没有恶意,也还是会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和误会,针对某人的某个帖子的相反观点,应以跟贴性质阐述,希望您能理解走廊的规则。

祝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