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讲故事的人就是厉害,短短几行就讲述了一个跨半个世纪的故事。

来源: 2011-04-27 18:39:2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喜欢楼主的这些故事,亲切,有共鸣。

那个时候上海人对小流氓应该是称作阿飞吧?俺三岁就离开了上海,对那里的印象真的很模糊。

俺也喜欢琥珀,曾先后二次在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花了不少的银子淘琥珀呢,后来又迷上蜜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