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得好,我再加一个:利益,或者说用利益代替法律。

来源: 2011-01-27 12:51:3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不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婚姻内各方特别是弱势方(尤其是孩子)的利益,婚姻契约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其实,你说的法律跟利益密切相关,只是我觉得法律只是外在强加的一种规则,是维护利益的手段。利益才是从人自身出发的、和情感、责任并列的更基本的要素。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各方面利益的平衡。这也可以解释在现代社会中为什么主要奉行一夫一妻制,从生物性来说,一夫一妻制并不太合理,但人也是社会的,所以社会发展方式和人的利益很大地影响了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