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要不要见初恋情人?

来源: 2010-10-20 16:20: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先感谢所有的前辈。特别是鲁冰花前辈还贴上了以前的帖子。

感觉就是:“见”,如果觉得没有什么可改变以前的好印象的话(大概就是没变得老到不可见人的话,我想这是对女方说的),同时也可了断一段情。“不见”的唯一说的过去的理由是可保住美好的回忆。

忘了提一句,这二十五年里从没连系过,除了知道双方已婚外,不知道其它的情况。所以不会和破镜重圆连一起。

从鲁冰花前辈的贴子来看,还是有必要见一次的。只是得提醒自己,冷静点,不要再次让自己迷失了。二十五年已过去了,我们都应该比当年成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