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

来源: 2010-06-09 18:16:2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今天我们这儿有个17岁的母亲被司法部起诉过失杀人并进了局子(少年庭),因为她才21天大的婴儿被一条狗咬死了。狗及其主人(不是这家的狗)没受谴责,倒是失去爱女,悲痛欲绝的母亲被控对孩子疏于监管,而导致死亡,要受到终身的自责和法律的制裁。这样依法办事,算不算对爱狗文化的一个诠释例子呢?

社会上各种议论挺多,批评司法过严

记得美国新泽西也有类似的惨事发生,但家长并没有受起诉。


感觉呜呼哀哉,很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