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另一个角度,是可以理解这些事的
从老者的角度说,他已经把她看作是自家人;因为子女已经成年,这个女子对他实际上比子女还重要。年长的要逝去,给尚健在的安排经济上的保证,就可以理解了。
而子女看她还是别家人,是来抢财的。父母的财富,子女想当然的要分掉。实际上,父母的财富,是不一定就是子女分掉的,也可以捐出去。最后,财富被外来人抢去了,子女当然就发疯了。
一个合理的方案是:老者在续弦前的财富(包括已经去世的另一个的共同财富),分一半给子女。这一半,是已经逝去的那位的,子女有继承权。另一半,是在世的老者的,他(或她)以后如何支配这一半,是/她的权利。留给再婚后的配偶,是有道理的。
当然,太老的找太小的,是伦理问题,这里不去讨论。
从小老婆的角度来说,以后要自己过很长时间,也得有办法活下去呀。算是以青春换金钱吧。也可以理解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