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还没有公开表达清楚, 还应该进一步说明。

来源: 2014-05-10 18:23:3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下面问了一句话,无人回答, 那我就自问自答一半,留一半。

揭露过去的文章目的什么? 是让人通过不好的结果看到原因所在, 是供人反思和探讨的。 反思和探讨又是为什么呢? 为的是避免,不在其他人身上重犯。

这篇文章
  “未婚先孕是重罪!” 描述的是一段历史事实,  论点是什么? 意义是什么?

需要思考的问题是, 这样做是好还是不好, 如果好, 为什么好,好的事就需要继续推广, 如果不好, 为什么不好? 理由是什么?

如果这些问题不想透彻,看不清道理, 那么就只会重复的,被动的一次次的后悔, 批判, 翻来覆去地“与人斗其乐无穷”, 而不会去举一反三的预防。 认知没有提高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

所以,我认为这篇文章好就好在这里,可以让人深入一步的思考分析。 立法是需要有一定思想基础的, 有观念支撑的。 观念又是根据道理产生的。

能把我上面的问题仔细思考一遍,您会重新再来判断我这条意见, 看看是否与你的答案有关联, 是qqh还是公开发表好。

我希望作者对这条意见不感觉有过多的不快, 大概能理解是为他好。 如果很不高兴,也只这一次,我今后不再针对他的文章提意见了  :-)))